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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13年硕士复试、录取安排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201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在4月7日至8日,各相关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天津市高招办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生源情况做好复试工作。我校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和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必须达到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一区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所有初试合格考生,均需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和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5.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主要内容及形式
  (一) 复试的主要形式
  复试的主要形式:笔试和面试,有条件的学院也可进行实践和动手操作技能测试。其目的主要是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水平、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1.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生专业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必须按照考生报考或调剂的专业所规定的复试科目进行。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调剂考生只接收初试外语是英语的考生),满分100分。
  3.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进行考核。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科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复试主要内容
  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3)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
  (4)人文素质;
  (5)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三、考生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成绩×20% +专业课笔试成绩×40%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先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研究生处和各相关学院将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大学期间的成绩单(由学校教务处或存档单位出具,加盖公章);
  5.政审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院或所在系出具,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应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政审表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各相关学院发复试通知单,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五、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体检。

  六、录取办法
  1.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排序,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2.调剂考生复试合格我校确定拟录取后,在研招网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后方可完成待录取程序。
  3.教育部5月下旬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录检,拟录取考生通过录检后,才能正式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对于录检中存在问题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表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3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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