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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理工大学推荐选拔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

  按照学校《关于我校202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选拔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免试研究生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推免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思政推免”推荐组

  组长:马红健

  成员:袁志好、张联齐、刘德宝、党委副书记、

  年级辅导员、赵淑枝

  推荐组认真贯彻执行《天津理工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试行)》,负责本学院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的制定及遴选推荐等工作,在学生干部中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并做好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推荐工作。

  二、选拔条件

  (1)天津理工大学2020届本科毕业生;

  (2)符合《天津理工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遴选推荐基本条件及申请从事为期两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免试研究生条件,如下:

  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②申请者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所有已修读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要求排名位于本专业同年级20%。

  ③外语水平要求:非外语类专业(一般类)学生,申请推免研究生,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④学习成绩排名相同的,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以上者,在省部级竞赛中获奖、参加导师科研、发表论文者优先考虑。

  ⑤申报者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招生的体检标准。

  ⑥中共党员;

  ⑦具有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热情,自觉服从组织分配,具备胜任学生辅导员的素质和要求;

  ⑧具有良好的组织工作能力,有从事学生干部工作的经历,具备担负学生辅导员及相关工作的能力和要求。(有从事学生干部工作的经历。是指在校期间个人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或担任过学长助理、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学院团委副书记、校团委直管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在学校(学院)学生会担任过部长等以上职务,且均应任职超过一年。)

  三、岗位说明

  1.已确定的从事为期两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思政推免”人员)保留入学资格两年,在本校从事两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体岗位由党委学工部统筹安排。

  2.已确定的“思政推免”人员在保留入学资格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期间,按学校同类人员由所在单位和党委学工部进行管理和考核,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若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期间有违纪现象者,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作出相应处理。

  3.已确定的“思政推免”人员毕业时不得参加当年的毕业生择业、其他学历考试、报考公务员、出国等相关就业安排,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推荐名额

  全校共5个名额,按照党委学工部确定分配名额,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可推荐1-2名候选人。

  五、选拔流程

  1.学生报名:学生于9月5日12:00前到学工办报名。

  2.资格审查:学院推荐组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推荐:学院“思政推免”推荐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根据学习成绩与日常表现予以考核,提出拟推荐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于9月6日09:00前将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学院党委书记签字、盖学院党委章)报送至党委学工部。

  4.学校选拔

  学校于9月6日18:3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A214会议室进行选拔,采取个人展示和评委投票的方式确定拟推免人选,并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被推荐人结合PPT进行展示和答辩,主要展示个人的学生工作经历及业绩,时间为5分钟。

  评委由学校党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组成。

  5.结果公示

  通过学校选拔的学生名单由所在学院于9月7日-9月9日随本学院其他推免研究生一并进行院级公示;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由教务处于9月10日-9月24日(10个工作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校级公示。

  天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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