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2008年博士研究招生简章
一、天津工业大学 2008年计划在11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0余名(以教育部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含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 非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
一、天津工业大学 2008年计划在11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0余名(以教育部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含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
非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人事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生: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须同我校签订有关协议,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生毕业后一律由原工作单位安排工作(不招收外单位定向生)。
自筹经费生:考生本人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定向、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的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按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考试形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进行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笔试 ,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形式(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将于 2007年9月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 2008年5月(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天津工业大学(详见准考证);
复试以面试为主,在初试后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生年龄不限);
4.有两名与所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以同等学力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a.大学本科(国民教育系列)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的专业相近岗位工作6年以上;
b.英语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CET-6成绩425分以上(不接受其它语种人员报考);
c.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并被EI/SCI检索两篇次及以上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
研 项目,并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并且排名在前三位;
d.由所报考导师出具推荐信。
五、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时,无需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但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2.专业目录可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询。(专业名称前标注★的为我校自主设置学科专业)
3.考生要联系所报考导师可以通过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联系。
4.有关事宜请登陆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部主页:http:// yjsb.tjpu.edu.cn ,一切内容均以最新公布版本为准。
天津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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