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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师范大学考研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的一般程序及要求


  天津师范大学热切欢迎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我校。
  2013年我校89个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和11个专业学位(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除外)、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除外)均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
  接收一般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品行优良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于10月3日前将相关材料寄到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办公室老师审查推荐免试资格。
  推免生须向招生办公室老师提供的材料包括:
  (1)《天津师范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其中签字和日期部分必须手写。不提交该表申请一律无效。
  (2)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函",要求"推荐函"上必须有本科就读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处)公章,不得以院系公章代替。推荐免试生必须具备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占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免试指标。
  注:申请学术型专业的学生应具备本校的学术型推荐资格,申请专业学位专业的学生应具备本校的专业学位推荐资格
  (3)英语等级证书:英语要求获得六级证书或六级达到425分
  (4)成绩单及年级(或专业)排名,要求必须有教务处公章。
  (5)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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