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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师范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五、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本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均为原单位在职定向培养,录取的考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纳入我校的正规研究生培养,教学标准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执行,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按教育硕士各学科方向参考性培养方案掌握。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学习年限一般为二至四年。在我校学习课程,修满课程学分后回原单位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学位论文并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本市学员授课采用平时业余时间授课方式,两年完成课程学习。外省(市)学员到我校集中一年,完成课程学习。
  六、颁发证书
  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硕士学位,颁发全国统一《专业硕士学位证书》,享受国家规定的硕士学位待遇。
  七、全部学费:20000元/每人
  八、2015年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方向目录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专业课考试科目
教育管理
中学教育行政管理
写作
现代教育技术
中学计算机教学
C语言程序设计
学科教学(语文)
中学语文教学
中国语言文学基础
学科教学(数学)
中学数学教学
高等数学
学科教学(英语)
中学英语教学
专业英语
学科教学(思政)
中学思想政治教学
思想政治理论基础
学科教学(物理)
中学物理教学
普通物理学基础
学科教学(化学)
中学化学教学
化学基础
学科教学(历史)
中学历史教学
历史学基础
学科教学(地理)
中学地理教学
地理学基础
学科教学(生物)
中学生物教学
生物学基础
小学教育
小学教育理论
大学语文基础
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学基础
学前教育
幼儿教育
幼儿教育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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