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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师范大学数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数学科学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录取工作方案

  按照《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结合数学科学学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数学科学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学院各个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专家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担任。

  二、工作原则

  学院以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突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决做到疫情防控和人才选拔“双战双赢”。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

  针对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学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通过网络平台完成复试的各项工作。首选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另外选取Zoom作为备用平台。

  (二)复试日期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数学科学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以5月20日为界分两阶段实施:

  1.第一阶段:5月18日,主要针对我院各招生专业中一志愿上线的学生开展复试工作。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名单由我校研究生院在其官网公布。

  2.第二阶段:5月20日至6月19日(具体时间待定,届时将在我院校园网上公布),针对调剂考生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前,学院采用网上通知、电话联络等方式向考生充分介绍学校2020年网络远程复试的流程、需准备的硬件设备、软件程序和相关要求;要求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过程中,学院相关工作人员须做好考生资格审验、考试过程监控等工作。

  (四)复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网络审查的形式。依托研招网复试平台,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需在6月19日之前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内学历在教育部学信网申请认证。境外学历尚无认证报告的,请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站申请认证),考生不按时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或者提交虚假认证报告所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考生在网络远程复试前通过研招网复试平台必须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照片;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照片;

  (4)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考生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照片(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5)初试准考证照片。

  (6)考生还可以提交本人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原件电子版材料作为补充材料。

  (7)考生签字后的复试承诺书照片。

  2.考生对照个人实际情况在网络远程复试前通过研招网复试平台还要提交如下材料:

  (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照片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原件照片。

  (2)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准考证(自考生)原件照片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原件照片。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档)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照片。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外语综合水平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测试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外语综合水平测试主要是对英语的口语和听力水平测试以及对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和解析几何等专业基础课程相关内容的英译汉的测试,测试有明确的评分标准,测试过程中当场给出分数,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是通过综合面试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考核。

  通过考生提交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考生复试次序由“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随机确定,考生试卷中上传到系统上的考题由“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随机确定,没上传到系统上的考题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复试专家组成员随机组成。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为20分钟—25分钟。

  复试由各专业复试专家小组负责考核,复试专家小组提出题目,考生直接回答。成绩由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判分数,然后取所有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情况表上做好复试过程的详细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复试过程由复试组织单位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外语综合水平测试成绩(满分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满分4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满分40分)。

  四、调剂

  学院将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调剂工作。

  (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各专业(类别)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类别)在A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类别)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类别)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进入该计划录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学院各学科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的条件要求:

  (1)数学学科

  初试报考专业为数学类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以调剂复试人数与调剂招生名额不低于1.2:1比例调剂进入复试。

  (2)科学技术史学科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初试专业为科学技术史专业且本科为数学各专业。

  ②初试专业为数学类各专业。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调剂学生,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以调剂复试人数与调剂招生名额不低于1.2:1比例调剂进入复试。

  (二)调剂工作要求

  按照《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照《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招生人数

  按照《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人数

  070101基础数学(全日制)9

  070102计算数学(全日制)4

  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全日制)4

  070104应用数学(全日制)2

  070105运筹学与控制论(全日制)2

  071200科学技术史(全日制)3

  (三)录取规则

  总成绩=初试成绩×(100/初试满分)×70%+[外语综合水平测试成绩(满分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满分4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满分40分)]×30%(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总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领域)录取名额边缘的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复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复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

  对于同意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24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其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入学复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的要求,已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6.提供虚假信息。

  (六)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6月25日之前与所在单位、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提交我校研招办。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八)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其他注意事项

  录取相关信息会在我校研究生院和数学科学学院官网及时发布。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教学办联系电话:************

  六、体检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到医院体检遇到的实际问题,拟录取考生体检待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入校体检。经学校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关于收费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研究生复试费收取标准,复试费用为90元/人次。通过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支付复试费。

  八、其他说明

  拟录取的考生从本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政审表,由政审单位出具意见并盖章后,于6月25日前寄回。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邮编300387。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天津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202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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