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推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特制订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
2.加强复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地位和作用,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3.充分发挥和规范复试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复试组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和人才选拔质量。
4.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天津医科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符合2019年天津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研究生院的资格审查);
3.各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5,接收调剂的专业选拔进入复试比例控制在1:2之内,个别专业因特殊情况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可按1:3进行复试;
4.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考生上线具体情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微调,并按调整后的招生数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各专业同期进行复试;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符合《天津医科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规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需达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7.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天津医科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规定;
8.参加我校2018年暑期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且初试成绩符合《天津医科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专业的考生,请在复试名单公布前电话联系研招办进行登记确认,否则不再享受夏令营优惠政策;
9.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方向),选报肿瘤医院导师的考生由肿瘤医院组织复试,选报其他单位导师的考生由基础医学院组织复试;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理学)专业,选报肿瘤医院导师的考生由肿瘤医院组织复试,选报其他单位导师的考生由基础医学院组织复试。药学(药理学方向)考试科目选择药学综合的按照药学院公布的复试时间地点进行复试,选择非药学综合考试科目的及调剂考生按照基础医学院公布的复试时间地点进行复试。将分别进行排名录取。具体复试地点详见确认现场通知。
三、复试内容
复试是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察。复试内容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1.笔试
医学门类各专业及应用心理专业,学校统一组织专业基础课笔试(招生章程中已注明复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
2.综合面试
主要为外语及专业课的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综合素质评价。每位考生笔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含技能考核)、综合素质等。
面试主要设定以下参考指标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2)专业素质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提供成绩单),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②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考核专业技能操作;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诚信、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和协作性;
④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⑤人文素养,医风医德,举止礼仪等;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复试组秘书应当场填写《天津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单》,复试组给出面试评语并由组长签字确认。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程序操作规范,有据可查。
四、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的计算和使用
1.医学门类各专业及应用心理专业一志愿考生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我校今年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50%。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30%+面试成绩×70%
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2.非医学门类(应用心理除外)一志愿考生及各专业调剂考生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50%。
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本专业不予录取。复试结束后按照同一学位类型同一专业或方向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至该专业招生限额,如本专业或方向接收调剂生,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然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至招生限额。
4.如因总成绩相同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需加试一门专业课笔试,成绩按1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至该专业招生限额。
五、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时间:3月29日(周五)8:30-17:00(中午不休息)
地点:新研究生院一楼大厅
审查合格后进行心理测试(隆德厅,考生自带具有4G上网功能的手机)
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②复试通知书
使用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yz.student.tmu.edu.cn:8081/,进入“复试信息查询”-“确认复试”-“下载复试通知书”),调剂考生请在复试资格审查前一天登录系统打印;
③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④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盖章,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
⑤应届生同时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电子学籍认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个别学生学历证书原件因报考执业医师考试审核使用,需提供复印件和发证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学信网电子学历认证结果(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⑥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还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并加盖人事部门的公章(2018年11月份现场确认时已经提交的无需提供);
⑦政治审查表.doc(主管部门盖章);
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原件。
所有复试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前须登录我校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cwjf.tmu.edu.cn/)网上缴纳复试费,复试费90元/人,登录方式:
1、本校考生:系统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最后一位为"X"一定要大写。已修改密码的同学,按自己设定的密码登录交费。
2、非本校考生:系统登录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最后一位为"X"一定要大写。
所有支付成功的考生资格审查现场先核实交费信息后,方可办理复试资格审核,未缴费考生不予现场确认。
网上交费时间:
所有考生3月26-27日可以进行网上交费,逾期不予办理。
网上交费具体操作请详见统一支付平台首页的说明。如有其他网上交费问题,请咨询************,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考生须领取的材料:
复试专业基础课准考证(调剂考生及非医学门类考生无需领取);
2.复试
①3月30日下午14:00-16:00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专业基础课笔试;
②3月31日-4月4日,由培养单位和各学科复试组组织复试。
3.体检
3月30-31日上午7:00-10:00,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地点:肿瘤医院体检中心
考生须空腹进行体检(体检时需向体检医院交纳200元体检费),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4.签订协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与定向培养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学生签订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出)。
六、调剂
1.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生源不足专业均可接收调剂考生(仅限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考生)。
(2)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当年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其中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考生调剂,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调剂。报考临床医学类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3)初试成绩符合《天津医科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调入专业基本分数线。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我校拟接收3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校外调剂),公布调剂的学术学位相关专业均可接收,考生须满足该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分数需达到我校该专项计划分数线基本要求。
(6)各专业调剂名额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个别专业经申请不超过1:3)。
(7)所有调剂成功的考生,复试将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基础课笔试,直接参加调剂成功专业复试组的复试。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录取成绩将分别计算,调剂考生成绩将一起排名,且排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调剂工作要求
(1)生源按复试1:1.5比例不足的学科、专业均可接收调剂考生。
(2)调剂的考生应按照学校发布调剂信息要求办理调剂手续。
(3)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报名手续,否则该调剂考生在国家的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4)每位调剂考生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或方向(有研究方向的必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或不选研究方向视为无效报名。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由复试组根据学科需要结合考生初试科目、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择优选择进入复试名单,但同一初试科目应按照成绩择优选择。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5)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拟录取操作。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或方向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别排名),并以此为顺序确定录取名单。各专业调剂考生总成绩与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分别计算,且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排在调剂考生总成绩之前。
八、招生纪律及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复试实施意见做好复试工作,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加强监督管理,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分数线、拟招生计划、复试调剂办法、复试及拟录取结果等及时公布。
九、录取
4月上、中旬开始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联系研招办或学校监督部门。
十、监督和复议
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议制度、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给予以答复;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研究生院向院(系)各复试组调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复议后予以答复。
接受投诉电话:************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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