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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大学702法学基础考研大纲

  (四)行政程序
  要求了解行政程序的意义和作用,掌握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制度和规则。
  1、行政程序
  明确行政程序的概念、种类和基本原则。
  2、行政听证
  了解行政听证的概念、特点、应用范围和基本规则。
  3、政府信息公开
  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意义,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公开的方式。
  4、行政程序的其他制度
  了解回避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审裁分离制度、案卷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规则。

  (五)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救济
  要求了解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规则;掌握行政救济制度及不同救济途径的特点和相互关系;了解行政诉讼的诉权设置,基本程序规则和程序设计原理。
  1、行政法制监督
  了解行政监督和行政法制监督的概念,了解行政监督和行政法制监督的区别与联系;了解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及其种类,行政监督的内容。
  2、行政救济
  明确行政救济的概念、特征;了解行政救济的不同途径及相互关系。

  3、行政复议
  明确行政复议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了解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概念及复议申请人、复议被申请人、第三人和复议代理人的资格及其他具体规定;了解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及程序规定;结合学习《行政复议法》了解法行政复议的申请、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的审理、行政复议的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等法律规范。

  4、行政赔偿
  明确行政赔偿概念、特征和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了解行政赔偿的范围,对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对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范围和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明确行政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划分;了解行政赔偿程序中行政赔偿请求的提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与处理以及行政追偿程序;了解行政赔偿的方式及标准。

  5、行政诉讼原理
  明确行政诉讼和行政诉讼法的概念;了解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和我国行政诉讼的法定原则。
  6、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了解受案范围的一般原理,我国受理的行政案件和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
  7、行政诉讼的管辖
  了解行政诉讼管辖的含义;明确行政诉讼中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划分等规则。
  8、行政诉讼参加人
  明确行政诉讼参加人的含义及其种类;明确行政诉讼的原告、被告资格及其转移的条件;明确什么是共同诉讼,共同原告、共同被告的法律地位;明确什么是第三人,第三人的法律地位。

  9、行政诉讼的诉讼代理人
  明确行政诉讼代理人的含义、特征,行政诉讼中的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及指定代理。
  10、行政诉讼证据
  明确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种类,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和分配规则,行政诉讼证据的调取、收集和保全以及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查、采用规则
  11、行政诉讼程序
  明确起诉、受理的条件;了解一审程序规则,二审程序规则,审判监督程
  序和执行程序规则;了解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和程序规定,送达方式与诉讼时限的规定。

  12、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明确行政审判依据,的各层级规范,规章在行政审判中的地位与作用,处理法律规范冲突的若干规则。
  13、行政诉讼的判决
  了解具体的行政判决种类、具体的裁定种类、具体的决定种类;了解行政诉讼判决、裁定和决定的运用。
  14、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了解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和诉讼程序,了解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运
  用。

  三、考试基本题型
  (一)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二)基本题型为: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等。

  (实习编辑:史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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