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研究院国家沈阳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介绍
国家沈阳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由原化工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工业发展组织(UNIDO)联合于1982年投资建设,主要从事医药及其他精细化学品安全性评价研究。多年来,中心按照良好实验室规范(GLP)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符合GLP规范的安全评价实验体系,已成为国内试验涉足领域广(涉及农药、医药、新化学物质、航空和海洋危险货物等)、试验能力强(可提供我国农、医药与化学品登记资料要求的全套试验数据)、试验数量多(每年开展千余项试验)的评价机构,是国内唯一一家可以同时进行农药、医药
国家沈阳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由原化工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工业发展组织(UNIDO)联合于1982年投资建设,主要从事医药及其他精细化学品安全性评价研究。多年来,中心按照良好实验室规范(GLP)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符合GLP规范的安全评价实验体系,已成为国内试验涉足领域广(涉及农药、医药、新化学物质、航空和海洋危险货物等)、试验能力强(可提供我国农、医药与化学品登记资料要求的全套试验数据)、试验数量多(每年开展千余项试验)的评价机构,是国内唯一一家可以同时进行农药、医药和新化学物质安全性评价试验的单位,也是国内唯一一家有能力完成农药登记资料所要求提供的全套试验能力的科研单位。
“中心”现有资质: 2003年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批GLP试点检查、2006年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及计量认证、同年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机构认可证书、2006年通过国际AAALAC认证、同年成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认可的危险品运输鉴定机构、2009年获得环保部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机构认可、2010年成为农业部首批认可的GLP试验单位 。
目前“中心”已具备承担医药品、农药品、新化学品的毒理学、残留、环境行为等安全性评价试验的能力。近年来,沈阳化工研究院安评中心得到了国家“八五”、“九五”攻关项目、863项目和国家重大专项的支持。该中心还多次举办全国性的GLP学术研讨会、技术培训班,为提升我国GLP整体水平作出贡献。目前,中心已开展了近百种药物的安全性评价研究,其中创新药物30余个品种,为国家新药的研发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中心”先后被国家认证为“化学工业农药安全评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国家沈阳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2004年5月,被辽宁省科技厅挂牌为“辽宁省新药安全评价技术研究中心”。目前已具备每年开展1000余项实验项目的能力,是目前国内唯一能够同时从事医药、农药安全评价的试验机构,并取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可。
2012年2月7日隶属于荷兰食品和消费品安全管理局(VWA)的荷兰政府GLP监察机构,正式向国家沈阳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沈阳化工研究院评价中心)颁发了GLP证书。这是该组织的两名检察官于2011年12月6日至16日在安评中心进行了严格考核后做出的决定。该中心成为中国首个获得OECD成员国颁发的 GLP认证证书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机构,意味着该中心开展的毒理研究和临床化学分析数据结果将会得到荷兰和其它33个OECD成员国,并在OECD相关机构备案。
沈阳院安评中心的GLP平台建设紧跟国际发展趋势, 此次获得的OECD-GLP证书,领域覆盖毒理学及临床分析,标志着所有在该中心进行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试验数据将被经合组织其它成员国认可。这对于我国化工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进入国际市场具有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它不仅提高了安评中心自身的国际国内影响力,并且为实现我国安全评价试验的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国内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机构整体质量提供了典范,为提升中国整体药物开发的质量标准作出了积极贡献,对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必将产生明显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更有利于促进国际间信息交流,消除GLP技术壁垒,帮助医药研发企业降低成本,增加国际竞争力。
获得GLP国际认证,为该中心药物非临床评价研究工作迈向国际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安评人将继续肩负药物评价的使命,为药品安全保驾护航。同时瞄准国际先进水平,为推进我国创新药物顺利走出国门提供技术保障。
主页:http://www.toxisafe.com
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我国第一批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中心设立在沈阳院农药检验实验室,承担着农药国内外登记全分析检验(GLP实验)、国家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农药生产许可证发放产品检验、有质量争议产品质量的仲裁检验等工作。2011年12月,实验室获OECD成员国荷兰政府GLP准则认证证明(理化领域)。能为客户的产品登记提供五批次分析和理化测试等技术服务。
“中心”也是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挂靠单位,组织并参与制定农药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提出农药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建议,组织农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复审工作。
沈阳院农药检验实验室于2011年12月通过了OECD成员国荷兰政府公共卫生部的GLP现场审查并正式获得符合OECD GLP准则的认证证明(理化领域)。能为客户的产品登记提供五批次分析和理化测试等技术服务。农标室也是农业部认定的农药登记全组分分析试验单位, 2009年通过了农业部GLP实验室审查。
农标室还经常参加国际农药分析协作委员会组织的合作验证实验,承担开发新农药检测技术和方法研究,是国内外农药标准化和质量检测的权威单位,也是国家科学技术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的科技成果检测鉴定国家级检测机构。现有大型分析仪器设备20余台,包括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核磁共振波谱仪、元素分析仪、红外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等;
现有人员23人,其中教授级高工2人,高级工程师7人;博士1人,硕士7人。实验室具备了农药分析专业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装备优势,已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审查认可,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检验实验室,同时也是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的我国第一批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主要从事染料、中间体、印染助剂、食用添加剂、涂料(颜料)产品质量的检验。中心设立在沈阳院染料检验实验室。
多年来,中心承担了历年国家对染料、中间体、印染助剂、食品添加剂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和产品检验、新产品质量鉴定检验、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实施生产许可证产品的质量检验、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染料产品中有害(致癌)芳香胺、有害重金属及其它有害物质的检验等。组织建立了染料行业标准体系,标准发展规划,并开展标准化的技术咨询、服务、标准技术推广及标准化人员培训等工作。
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是依据标准化法组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负责组织染料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中心”和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经多年的发展,“中心”和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已经拥有一批熟练掌握检验和标准化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掌握国内外检验和标准化发展方向和动态、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形成了稳定的老中青相结合的精干的科研、标准化和检测队伍。多年来,中心和技术委员会承担了历年国家对染料、中间体、印染助剂、食品添加剂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和产品检验、新产品质量鉴定检验、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实施生产许可证产品的质量检验、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染料产品中有害(致癌)芳香胺、有害重金属及其它有害物质的检验等。组织建立了染料行业标准体系,标准发展规划。开展标准化的技术咨询、服务、标准技术推广及标准化人员培训等工作。组织和参与了所有染料行业国家和化工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历年的标准复审等工作。
“中心”、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现有专用的实验、办公场地面积2450平米,具有温度、湿度控制的实验室面积为600平米。具备各类现代化专用科研、检验用仪器、设备112台(套),具备较强的科研和对各类产品的检验、鉴定能力以及标准化科研和标准制修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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