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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药事管理学研究生课程班2008年招生简章(北京地区第三期)

沈阳药科大学药事管理学研究生课程班2008年招生简章(北京地区第三期)
 
沈阳药科大学自1994年开始招收药事管理硕士研究生,于2000年开始招收药事管理方向博士研究生,是国内最早开始药事管理学研究生教育的学校。现在校的硕士研究生70多人,博士研究生30多人。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百余人,博士研究生16人。学校为充分发挥在药事管理领域的国内优势,已在北京、哈尔滨、大连、蚌埠等地开办了多个药事管理学研究生课程班,已获得硕士学位的有50余人。为了提高北京及周边地区医药行业从业人员的药学知识和管理水平,沈阳药科大学已在北京成功地举办了两期药事管理学研究生课程班后,现拟在北京地区举办第三期班,限招收学员三十名左右。
一、招生对象
具有学士学位﹑MBA硕士学位(教育部认可),并已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入学资格审查,请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 (大学本科) 、学位证书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二、课程设置
该班课程体系按研究生教育层次进行设计,由经验丰富的教师系统地讲授,同时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共设置包括药事管理学、管理学、经济学、药学概论、药物经济学、医药市场学等主干课程13门,约468学时(含自学学时),共30学分。
     三、课程学习与考试
采取学员自学、每月集中两次(利用星期五或六、日全天业余时间)沈阳药科大学派教授来北京集中面授辅导的方式进行,全部课程计划在二年内学完,并由沈阳药科大学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 颁发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国家承认资格。
四、学位申请
研究生课程班学员结业后,可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以及《沈阳药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向沈阳药科大学申请硕士学位。
申请硕士学位的程序:申请学位前,须通过(1)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每年五月份进行)申请人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由沈阳药科大学派资深教授辅导英语);(2)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申请人应在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提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同时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答辩在沈阳药科大学进行。(3)论文要求。学位论文工作原则上在学员所在单位进行,沈阳药科大学派出硕士导师具体指导。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的能力。
四、班级管理
学员管理由沈阳药科大学指派专人负责,北京班上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老教授协会医药专业委员会培训部负责,沈阳药科大学负责保管学员原始试卷和授课课程考试成绩,成绩汇总及审核,负责办理颁发结业证书。
五、学费
研究生课程班学费2万元,一次交清,开具沈阳药科大学正式财务发票。学员可在报到时面交,由中国老教授协会医药专业委员会培训部代收,也可汇入沈阳药科大学帐户,汇款方式如下:
开户名:沈阳药科大学       帐  号:21001530008059269025         开户行:建行通汇支行
备 注:×××学费(北京第三期药事管理学研究生课程班)汇款时注意事项:×××为学员姓名,请汇款时注意在备注栏写清学员姓名,不要写上家长或汇款人姓名。
教材费和资料费自理。申请硕士学位者,另加收5000元。
六、上课地点和报名方式
上课地点设在北京军区总医院(东四十条),开课时间2008年月10月份。
报名时间: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8月30日。报名时,请交20元报名注册费。
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太平庄兴隆西街八号美丽亚洲假日花园1号楼406室
联系人:  刘老师       李老师   
(1)北京地区:010—85792823;52059372(F)
(2)沈阳药科大学(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110016):刘丽华老师024--2398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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