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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2011年研究生组织关系及户口迁移通知

  一、办理党团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
  原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市内的将党组织关系迁至“沈阳药科大学”,原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市以外其它地点的将党组织关系迁至“沈阳市委组织部”,报到时本人带有关材料到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干部科(机关楼四楼)办理。
 

  2、团组织关系
  报到后,本人带相关材料到沈阳药科大学校团委(机关楼二楼)办理。
 

  二、办理户口关系
 

  1、新生户口迁移,外省学生户口迁移自愿,辽宁省学生户口不迁移(本人是集体户口的除外);
 

  2、只有新生的户口才能迁移到学校;
 

  3、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和迁往地址。迁往地址:沈阳药科大学或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4、“户口迁移证”上要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经办人名章;
 

  5、录取通知书上的名字和“户口迁移证”上的名字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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