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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 招生说明:

    1. 2007年我校28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400人。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2. 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预计招生规模数包括推荐免试研究生,计划内非定向、定向研究生,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时各专业将根据生源、考试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招生计划。近几年工程力学、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三个专业为照顾专业。

    3. 同等学力考生仅限报考我校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且在报考前须修完大学本科段4门以上主干课程(必须出具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

    研究生学院  Email: syyjsb@163.com

    网址:http://www.syit.edu.cn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

    邮    编:110168

    传真:(024)2468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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