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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2012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沈阳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保证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我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对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复试原则和政策、纪律的培训,建立有效的监督保证机制,并监督实施过程,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研究生学院负责统筹安排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
  2.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在复试全过程中应予以回避。
  3.学校成立监察小组,并委派监察员监督检查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以增强复试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确保复试质量。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及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根据国家《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及我校考生成绩实际情况,确定沈阳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经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
  (二)复试资格审查
  对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
  1.考生身份认定:审核考生身份证、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
  2.证书审核:对参加复试的全体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应届生的学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3.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资格审查。
  4.复试考生需提供教育部权威部门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笔试(100分,210分钟),由各学院组织。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复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2.外国语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对同等学力考生(往届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应届成人本科生)和跨学科门类考生,需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笔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 × 50% + 外国语笔试成绩 × 50%。
  (二)面试(满分100分),由各专业组织。
  1.具体要求:
  (1)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5-7人,其中设组长1人,并指定1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并妥善备查。
  (2)面试过程中要求测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出入测试考场。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原则上应统一。
  (4)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
  2.面试评分标准:
  (1)外语口语能力(20分)
  试题结构为二部分:A、两段对话,用以介绍考生本人的自然情况,每段回答要求用词不少于50个;B、考生朗诵1段短文(150词),然后回答主考针对短文内容提出的问题。
  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三个方面: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C、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诸多因素来测评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表一 外语口语能力评分标准

  口语能力 评定成绩
1 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基本没有困难 15—20分
2 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流 10—15分
3 能基本听懂问题,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流 5—10分
4 能听、说50%以下 0—5分

  (2)专业知识及基本实验技能(5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表二 专业知识及基本实验技能评分标准
  掌握程度 评定成绩
1 80%—100% 40—50分
2 60%—80% 30—40分
3 40%—60% 20—30分
4 20%—40% 10—20分
5 0—20% 0—10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30分)
  ①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10分);
  ②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10分);
  ③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10分)。
  ④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写实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印章),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不做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40% + 面试成绩 × 60% 。
  2.总成绩=复试成绩 × 50% + 初试成绩 × 50% 。

  六、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复试成绩(包括各分项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国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视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者,视为不合格。
  3.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门类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视为不合格。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类型的确定原则
  1.分数符合国家一区各学科录取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不含设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工商管理硕士的一志愿上线考生)通过复试后拟录取为公费生。
  2.分数符合国家一区录取分数线的设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的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后,按照复试总成绩排名,先录取公费生,公费额满后再录取自费生(公费指标数根据我校当年国家计划,由学校制定)。
  3.工商管理硕士全部录取为自费生。
  4.调剂生源按总成绩排序分专业录取。先录取公费生,公费额满后再录取自费生(各专业公费指标数根据我校当年国家计划,由学校制定)。

  八、复试安排及要求
  1.沈阳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于2012年4月7日至2012年4月9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沈阳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
  2.复试后如需继续调剂,复试时间待定。

  九、其他
  1.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的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2.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3.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本实施细则由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沈阳理工大学研招办
                                    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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