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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师范大学考研复试安排


       2.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X70%+复试专业课成绩X2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X4.5%+专业综合素质面试X4.5%,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值为10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值为100分。
       3.复试成绩排序原则
       各面试小组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存在相同成绩时,按初试成绩排序(调剂考生在复试合格的条件下排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之后)。
       4.拟录取名单提出
       各面试小组根据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排序结果从高到低录取,研究生学院审查合格后确定录取名单。
       5.拟录取名单公布
       考生于4月9日上午10:00到相关院(所)查询复试结果。
       六、录取前的相关手续办理
       1.凡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的考生,请于4月9日上午10:00至4月10日下午17:00将第一学年学费交信用社师大分社(师大幼儿园南10米处),不交学费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待;
       需要学校安排住宿的考生,请于4月9日上午10:00至4月10日下午17:00将第一学年住宿费交信用社师大分社,学校将根据交住宿费的学生名单以专业为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将不再安排收取住宿费工作,不按此通知交住宿费而造成入学后不能住宿的后果,将由学生自己负责。
       凡被拟录取的考生交费后于9日-10日到相关院(所)签字并领取“预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
       2.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请于4月1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接受待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确认”手续者,学校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注:凡毕业后需回原单位工作(即复试合格后无法调取本人人事档案)的考生只能以定向就业方式录取,这部分考生须填写“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并由定向单位(甲方)和研究生(丙方)签字盖章,复试合格后于10日下午3:00到研究生学院填写定向就业信息并领取“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并交回研究生学院(如果不能及时签订协议的考生,要向研究生学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暂缓提交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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