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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山西医科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推荐免试(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领导,全程做好对推免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确保推免工作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
  二、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鼓励推免生就读专业学位;
  4、支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5、倾斜基础学科、冷门学科;
  6、鼓励本校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
  三、我校2011年招收推免生指标及专业
  1、2011年招收推免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两个部分,招生计划共80名,其中学术型55名,专业学位25名,含校外推荐计划及服务西部计划。
  2、根据各院系所报学科、专业及指导教师,结合近几年统考报考情况、上线生源及录取情况,拟定2011年招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指导教师。
  3、为加强推免生的校际交流,扩大学校办学声誉,促使部分优秀学生到重点院校深造,预留校外推免计划10名,拟推荐学科专业及指导教师根据招生单位计划酌定。同时,我校欢迎兄弟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推免生。
  4、继续支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西部推免计划共6名,学校将根据报考生源综合排名,择优选拔,被选拔出的考生在学校指定学科专业和导师范围内采用互选的办法完成录取工作。考生被录取后将被保留学籍,到西部服务一年,于2012年9月入学。
  四、推免生报考条件
  1、一般条件
  (1)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三本]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和违纪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被推荐者在校期间学位课程平均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大学四级英语考试达425分以上或获得大学四级英语合格证书;
  (5)综合素质优秀,其综合测评名次须在其所在年级前30%;
  具有下列情况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主持山西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有文体特长,在省级及以上赛事中取得优秀成绩。
  2、破格条件
  (1)具有下列情况,且外语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士学位标准者,平均学习成绩可向下浮动10分:
  ①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特别突出者,在校期间,本人以第一署名在国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或在历届全国“挑战杯”科技创业大赛中获得奖励。考生须提供期刊、专利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有相关学科专业三名副高以上专家书面推荐意见,由科技处审核并签章;
  ②报考我校基础医学、生物学各学科专业;
  ③报考服务西部推免计划。
  (2)、具有下列情况,且外语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士学位标准者,平均学习成绩可向下浮动5分:
  ①本人以第一署名在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历届省“兴晋挑战杯”科技创业大赛中获得奖励。考生须提供期刊、专利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有相关学科专业三名副高以上专家书面推荐意见,由科技处审核并签章;
  ②报考我校专业学位。
  五、2011年我校可招收推免生的院系、学科专业及导师:
  由各院系根据学校确定的原则推荐招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和导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参照近几年报考情况、上线生源情况、录取情况统筹研究确定。
  六、各院(系)推荐名额
  1、各院系推荐指标如下:

院系名称 学生基数 推荐计划 备    注
第一临床医学院 137 20  
第二临床医学院 138 20  
公共卫生学院 219 31 含预防医学专业148人
公共管理专业71人
药学院 149 20 含药学专业88人、中药专业31人、药物制剂专业30人
口腔医学院 42 6  
法医学院 88 12  
汾阳医学院 345 49 含临床专业90人、护理专业184人、检验专业40人、影像专业31人
护理学院 218 31  
医学影像学系 107 15  
信息管理系 44 6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64 9  
麻醉学系 88 12  
外语系 59 8  
合 计 1698 239  

  注:报考服务西部推荐指标不占以上推荐计划
  2、对未完成上述推荐计划的院系,其剩余推荐计划将收回,另行下拨其它能够完成推荐任务的院系。
  七、推免生需提交材料
  1、山西医科大学推免生资格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本科期间成绩单一份,须经校教务处考试中心核实后加盖公章;
  4、国家四、六级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须经校教务处考试中心核实后加盖公章;
  5、有关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效果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校内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9月25日——9月29日为报名推荐阶段,各院系推荐名单确定后,须在本院系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大学历年各科成绩、综合测评加减分情况;
  9月30日上午12:00前各院(系)将核实并加盖公章的《山西医科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等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研招办;
  10月8日18:00—21:00被推荐考生参加英语测试(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10月10—11日 各有关学科及导师组织面试及专业测试,提出拟录取意见;
  10月13日 对第一志愿未录取到合格考生的学科、专业及导师,研究生学院将统一安排调剂复试及录取;
  10月15日 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并将拟录取情况在校内张榜公示1周;
  10月22日 拟录取考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10月23日 推免生网上报名。
  报考外校推免生的测试、选拔及录取工作由招生单位负责。有关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办理各项手续,须最晚于10月13日将招生单位拟录取的函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收回推荐指标,收回的推荐指标统一列入校内调剂计划。
  报考大学生服务西部推免生测试、选荐工作由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工作领导组统一负责,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
  九、注意事项
  1、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推免生除须符合我校招收推免生有关规定外,尚需所在学校、院系及教务部门推荐并审核。
  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3、所有拟录取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如有违反,取消当年报考资格。
  4、本通知若与我校以前下发的《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有不同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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