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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西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第三部分推免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
  一、接收推免研究生条件

  (一)一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我校各专业学位不接受跨学科门类考生报考。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求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一级学科)要与所报推免学科专业名称一致。
  (三)除符合以上一般条件外,在学期间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名次和综合测评名次均须在其所在专业前5%者,可申请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的推免生。
  凡获得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的推免生,在硕士研究生阶段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末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复审工作参照《山西医科大学关于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山医大校研字[2010]3号)文件执行。
  二、接收专业及培养类型
  招收推荐免试生学科专业及相关要求详见我校2015年招收攻读推免生章程(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sxmu.edu.cn/yzb/index.htm)。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超过招生指标总数的50%。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三、网上报名与复试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及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我校推免章程及相关公告,查看推免招生目录,填报相关志愿。
  我校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相关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二)资格审查。推免考生在接到网上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学院提交以下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研究生学院保存,另一份交院系复试面试小组。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最高学历成绩单(加盖所在单位或教务部门公章)。
  3、《全国推荐免试硕士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5、能够证明考生科研或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四六级英语成绩单、体现自身水平的获奖证书、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科研成果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
  6、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复试。
  (三)复试
  1、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
  (2)坚持公平公正。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
  (4)坚持客观评价,量化考核成绩,明确考核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和面试,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复试由相关院系或学科(专业)组织。
  复试应着重考查其综合应用所学专业知识的熟练程度、外语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心理人文素养等,从而更为全面地考查考生的培养潜质;对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在考查其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的前提下,着重考查其专业知识的应用、实践经验、实验能力和科研动手能力,建立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的选拔标准,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质量。
  (1)专业课测试。
  由有关院系统一组织完成,或在院系统一监督指导下由有关学科(专业)自行组织。各院系要认真贯彻执行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原则,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
  考试方式为笔试。专业课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地点:由有关院系自定。
  有关院系要制定专业课测试合格标准。对专业课测试成绩不符合院系要求的考生,有关院系不得再安排其参加面试工作,及时公布并通知相关考生,并将此类考生复试档案及数据信息报研究生学院备案。专业课试卷须随考生档案妥善保管,以便随时查阅。
  (2)面试:有关院系组织协调,由有关学科(专业)自行组织完成。
  面试小组要对初试合格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除进一步对考生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核及心理测试外,尚须重点考核其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综合知识及专业外语能力。
  面试小组以外语口试、专业及基础知识、实际操作能力、综合素质、报考材料等项目及其评价标准综合计算得出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填写面试评语。按照录取成绩计算方法,最终计算考生录取成绩,并提出录取意见。
  本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秘书要全程记录每名考生的面试情况,并妥存备查。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面试地点由各二级院系自定。面试成绩采用量化评价方式。由面试组成员根据考生有关情况,填写《山西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面试考核无记名评分表》(见附件3),由秘书汇总其成绩,计算各项指标平均分后计算其各项均分及总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并填写《山西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表》(见附件2)。
  (四)调剂复试。通过复试未被录取推荐生,可直接根据个人意愿参加我校其它院系或其它专业调剂复试。院系内调剂由所报院系负责办理,院系间调剂由研究生学院负责协调。
  四、录取工作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小组将复试成绩及录取意见填入在《山西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见附件1)中。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全部复试录取工作将于10月20日前结束。
  (一)录取原则
  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优先接收报考我校基础学科推免生;优先接收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推免生。
  (三)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为百分制。计算公式如下:
  录取成绩=专业课成绩*0.6+面试成绩*0.4
  (四)招生计划
  招收推免生导师须为我校校内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只指导一名推免生。
  (四)录取信息上报与公示
  1、录取信息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数据汇总上报校研招办。具体包含所有录取考生的录取数据(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系公章)、电子数据一份(数据格式另行下发);研究生复试(面试)登记表及山西医科大学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表;复试卷宗等。
  2、公示
  各院系须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本院系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毕业学校、复试成绩、录取专业等信息。研究生学院将我校2015年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汇总并上报校推免工作组审定后公示10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将予以审核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公示期结束后,由研究生学院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省招办,并向拟录取推免生发放“拟录取通知”。
  (五)学费与奖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推免生按照每生每年8000元标准缴纳学费。基础学科推免生,我校给予每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待遇(每年奖助学金总额为9000元)。其它学科推免生,我校给予第一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复试工作的高效、及时,各有关院系在安排复试工作前,要派专人提前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
  (二)专业课试题在考试前属于秘密级内容,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专业课试卷的命题保密工作,并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确保专业课试卷的安全,对故意暗示和泄漏试题内容的人员,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小组在面试过程中发现考生综合能力明显不符,或专业外语能力较差的考生,均应不予录取。
  (四)考生因个人原因缺席上述各环节测试,按自动放弃论,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五)在复试期间,一经查证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即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并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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