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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2009年春季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所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规范复试工作,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    复试工作原则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应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选拔,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法,确保生源质量。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复试工作由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    复试时间:2008年10月20日
 
三、    复试的具体实施细则
1.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导师招生情况,以相近招生专业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成员由各专业本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组成。
2.每个复试小组的导师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设组长1人,记录员1人。
3.各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英语和专业知识口试试题的命制和复试工作。
4.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外语阅读、翻译和口语测试
          该部分为口试,由复试小组组长根据本组考生报考专业命制复试用题,每个复试小组确定2名主考教师。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以及外语表达和交流能力,满分50分。
      2)专业知识口试
            本部分满分50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重点考查:
①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和完成情况
③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技能及动手能力
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⑤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为外语阅读、翻译和口语测试以及专业知识口试两项成绩之和,以上两项累计满分为100分,总分75分以上,即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口试情况由记录员做好现场笔录,认真填写《中国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表》。
 
四、    体检
         由我所统一组织学生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组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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