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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2009年拟录取硕士生问题解答


  
2009级拟录取研究生:
  针对近日来我办陆续接到的咨询电话,为了方便广大考生了解录取工作程序,现将考生关心的问题做统一答复:

  一、《录取通知书》的发放问题
  按照相关规定,招生单位在确定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后,需上报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省考试院),然后进行全国联合录取检查。经检查后,下达正式录取名单。故《录取通知书》发放的时间一般定于6月15日左右。
  我校《录取通知书》的发放采取挂号信的形式,邮寄地址以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为准。

  二、档案问题
  1.我校录取考生的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
  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公费)的考生必须根据调档函的要求,于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调至我校;
  录取为计划外自筹(自费)的考生,我校对档案不作强制性要求。若考生自愿将档案转至我校,可按调档函要求办理;
  录取为定向培养和委培培养的考生,档案不需调往我校。
  2.档案指考生自高中学习阶段起生成的,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的一系列材料,该档案由学习工作单位整理形成。考生本人在调档过程中不得直接接触档案,必须由相应的档案管理单位邮寄;
  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因大学阶段相关的档案归档需要时间,可适当推迟。一般要求在毕业后2周内寄出。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根据相应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4.档案邮寄地址统一格式为: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55号西南财经大学XX学院党总支办公室(XX学院为考生被我校拟录取的学院)
  邮编:610074
   *注意:请务必在邮寄档案的封面注明拟录取的年份、学院、专业,以便学院在收到考生档案后归档(我校也会在发给考生的“调档函”中附有相应的标签,考生档案管理单位可以直接裁剪后贴于档案的封面)
  考生请务必将档案寄往学院,不要寄到研招办

  三、关于户口迁移问题
  我校对录取考生的户口不作强制性要求,由考生(援藏、单独考试除外)自行决定是否将户籍关系转至我校。需迁移户口的考生,迁移地址填写: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55号西南财经大学。考生于开学报到时交予我校。
  援藏计划、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不转户口,不带工资介绍信,但应提交党、团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由西南财经大学代管,毕业后回定向、委培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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