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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2011级研究生转档迁户等事项通知

各有关考生:

  1、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请查看网站通知,可邮寄也可自取(邮寄按通讯地址);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委培生除外),介绍信开头必须填写“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介绍信开出组织单位必须是县局级以上的组织部门(介绍信不能为处级、科级组织部门盖章);往届生党费需在原组织单位交至2011年8月,党员介绍信在开学报到时必须在有效期以内。此外,报到时预备期已过的党员,需要在原组织单位完成转正后才能将党员关系转入我校。

  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得转接党员关系。

  3、非定向生、自筹经费生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入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学生可不将户口迁至学校。如需迁移户口的非定向生、自筹经费生,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报到时须将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学生辅导员老师(当年9月30日后,学校和公安机关不再受理上户手续)。

  新生户口迁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西南石油大学。

 

 

西南石油大学研招办
201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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