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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2008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汕头大学

2008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1997 年设置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是国家多渠道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汕头大学 2008 年在 电子与通信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 2 个工程领域,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硕士生),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 、 2005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 、 2004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3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 10% 。

二、报名办法

1 、 考生填写《 2008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简称:《资格审查表》) 一式两份(招生单位及个人各存一份),分别贴上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2 、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① 网上报名时间为 7 月上、中旬 ,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广东省报名网址是 http://xwb.gdhed.edu.cn )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各地报名者可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 ( 网址为: http://www.cdgdc.edu.cn/zz08.html) 查阅各地网上报名的网址。注意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与本人资格审查表上填写的报名信息完全一致,并在备注字段中注明我校组织考试的专业课名称,否则无法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请务必记住网络报名号 .

③ 现场确认时间在 2008 年 7 月 18 日至 21 日 , 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均需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及填写好的报考资格审查表。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将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 现场报名地点即是考试地点 ( 第一阶段考试 ) )。

三、招生考试

我国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办法。考生必须在考试前登录上述网上报名的网址,自己打印《准考证》,参加以下两个阶段的考试:

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

考试时间: 10 月 25 日、 26 日,所有考生参加由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 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 ,简称“ GCT ” ) ,考试地点:现场报名地点。主要测试 考生的综合素质。 “GCT” 试卷由四部分构成: 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外语(英语)运用能力(不考听力、写作)。 “GCT” 试卷满分 400 分,每部分各占 100 分。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每部分 45 分钟。试卷均采用客观选择题,有阅读理解、分析判断、正误辨识、数理解题、逻辑推理等, 试题均为 A 、 B 、 C 、 D 的判断题 , 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 (2005 年版 )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考生的“ GCT ”成绩有效期为二年。

第二阶段,参加我校自主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面试。

考试时间: 12 月份(具体时间届时请留意我们的网站: http://www.gs.stu.edu.cn/ ),考试地点:汕头大学。 考生凭我校“ GCT ”成绩合格通知单、 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携带学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原件、报名考试费 200 元 [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有关收费文件(计价格 [2001]1226 号) ] ,于 11 月底前到我校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交费后, 参加我校 12 月 自行组织命题、评卷 的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测试(面试),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为 150 分。

根据国家规定,持有 2007 年“ GCT ”有效成绩,总成绩不低于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且未被报考学校录取或已被录取但退学(该类考生需提供 2007 年录取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的考生,不必再参加今年国家的“ GCT ”考试,只需凭 2007 年“ GCT ”考试的准考证和成绩单, 11 月底前到我校有关学院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后, 12 月份直接参加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测试(面试),择优录取。

四、录取

根据考生的“ GCT ”成绩和第二阶段考试结果,由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额,择优录取。 对于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突出的考生经领导机构审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培养方式及授予学位

1 、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集中授课,授课地点:汕头市。 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 。

2 、 学制三年, 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优秀学生可申请提前毕业。学费共计 2.4 万元(含:学位论文印刷、评审、答辩等费用)。

3 、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 6 个月。我校选派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并聘请企业的高级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联合指导。

4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 学位论文 ( 设计 ) 主要研究和解决本部门工程实际中的技术问题。 学生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参加授予学位典礼,由我校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无需再参加国家统考,不需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没有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六、咨询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汕头市大学路 243 号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政编码: 515063

网址: http://www.gs.stu.edu.cn/

E-mail: syzhang@stu.edu.cn

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 年6 月12 日

附件 1 : 2008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附件 2 : 汕头大学工程硕士招生专业课考试科目

附件 3 : 汕头大学 2008 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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