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汕头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
初试、复试及体检
1.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12月15-2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考试时间:2014年12月27-2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考试地点: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初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第一天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第一天下午:外国语;第二天上午:业务课一;第二天下午:业务课二。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西医综合。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3.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一般安排在4月中下旬。获准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必须带齐考生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并附学生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当年的录取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当年录取院校公章;境外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学信网学籍学历查询或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公章)、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的政审表原件、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需填写并提交《汕头大学2015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资格审查表》,学术型同等学力考生修完所报专业十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原件证明(专业学位同等学力考生可免),我校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审查,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5.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学科,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考生复试时应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
7.考研报名时,符合研究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需事先提醒相关管理部门将名单报教育部审批,只有列入教育部下达的考研加分名单中者方可加分。另外,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于复试前将加分申请和相关证明及复印件递交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办理加分手续,未递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录取
1.我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15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2015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检查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议审查。
2.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奖学金、学费及其他
学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如下: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硕士8000元/生??学年,艺术硕士10000元/生??学年;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8000元/生??学年。
学制
以上所有专业学制3年。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费标准及奖学金另见相关专业招生简章。
奖助学金(非医学专业)
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所有参评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所有参评研究生)。
3.国家奖学金2万(约占研究生总数3%)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4.优秀新生奖励:凡毕业于“985”或“211”院校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自学考试、独立学院、网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除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校本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被正式录取的新生(定向、在职者除外)将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额度为:一等奖8000元/人(本科毕业学校为“985”院校);二等奖5000元/人(本科毕业学校为“211”院校、汕头大学)。
5.凡推免到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均可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来自“985”院校的推免生可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8000元/人。
6.其它:单项业绩奖励、“三助”岗位津贴及临时困难补助等。
奖助学金(医学专业非定向就业类别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基础学科600元/生/月、临床学科400元/生/月,特困生学业奖学金800元/生/月。
3.国家奖学金2万(约占研究生总数3%)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报考咨询联系方式和监督、申诉方式
报考咨询单位: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邮编:515063
电话:(0754)86502424
传真:(0754)82903637
网址:http://www.gs.stu.edu.cn/
Email:o_yjsc@stu.edu.cn
报考咨询单位: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联系人:曹老师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00206
网址:http://yjs.med.stu.edu.cn/
Email:o_yjshb@stu.edu.cn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汕头大学监察审计处
监督与申诉电话:(0754)86502346
电子邮箱:o_jj@stu.edu.cn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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