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学院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陕西理工学院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陕西理工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办学实力强的多科性高等院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陕西省汉中市。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汉中师范学院和陕西工
一、学校概况
陕西理工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办学实力强的多科性高等院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陕西省汉中市。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汉中师范学院和陕西工学院合并组建而成。陕西理工学院是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已授学士学位26届。199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现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及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有“汉水文化研究”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有9个学科门类,53个本科专业。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招收本科生,目前各类在校学生2.16万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1.83万人。校园面积1741亩,建筑总面积52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31.88万册,中外文报刊3450种。校园网络以千兆带宽为主干,覆盖全校。学术交流中心、体育场馆、游泳池、学生活动中心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为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94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338人。20余位教师被外校聘为兼职教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培养硕士研究生40余名。
二、招生人数
2007年我校共有4个学科专业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包括计划内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并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段。
1、网上报名:考生可通过互联网进行。报名时间为2006年10月10日至31日(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6年9月18日至23日)。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网址见国家教育部的具体规定(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院、系、报考专业、选考科目及相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
我校招生简章中专业代码后标“▲”的专业为省级重点学科,标“●”的专业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处概不负责。
2、现场确认: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06年11月10日——11月14日。现场确认地点为考生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名点。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9位报名号),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缴纳报名费并现场照相。考生应严格按要求报考并按时办理各项手续,并保证信息准确。过期不能补报和修改,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现场确认地点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指定,具体请考生咨询当地招生办公室。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约在2007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2)初试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3)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共为四门,其中政治理论、英语、数学由国家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
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招生专业目录附后,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复试
(1)复试根据初试成绩差额进行。
(2)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测试和专业课测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符合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5)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
七、其他
1.我校2007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统一规定分为计划内研究生和计划外研究生,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计划外的全国统考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进校后享受普通奖学金、公费医疗等,学校为在校研究生设立各种奖学金、困难补助、银行贷款和三助工作岗位。
2.考生在报考时如有问题,请向报考院、系咨询。
3.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单位代码:10720
单位名称:陕西理工学院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朝阳路
邮政编码:723001
联系部门:陕西理工学院 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916-2641564 2641574
传 真:0916-2641574
联 系人:翟老师 胡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snut.edu.cn
E-mail: yjsc@sn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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