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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08年招收港澳台博士硕士研究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家“ 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的重要基地,被誉为西北地区“教师的摇篮”。

学校创建于 1944 年,前身是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 1954 年定名为西安师范学院。 1960 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成立陕西师范大学, 1978 年划归教育部直属。建校 60 多年来,在刘泽如、李绵、郭琦等老一代教育家的领导下,在几代师大人的努力下,学校立足陕西,面向西北,辐射全国,已发展成为一所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一流师范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 10 万余人,形成“厚德、积学、励志、敦行”的优良校风。学校目前面向全国 31 个省(市、区)招生,还在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现任党委书记江秀乐教授,校长房喻教授。

学校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占地面积 2700 余亩,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长安校区从 2000 年开始建设,目前已成为学校的主校区,主要承担本科三、四年级和研究生的教育培养任务;雁塔校区已有近六十年的办学历史,主要承担本科一、二年级基础课和通识课教学以及教师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培训以及留学生教育等任务。两校区功能定位明确,布局合理,建筑环境各具特色。雁塔校区古朴典雅、钟灵毓秀,长安校区现代开放、气势恢宏。学校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现设有 18 个院(系),两个基础教学部和少数民族预科部, 62 个本科专业;有 10 个博士后流动站, 6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57 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24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147 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另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在国家现有 12 个学科门类中我校学位授权点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医学等 11 个学科门类;有国家级重点学科 3 个,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 2 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1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1 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 1 个,陕西省工程研究中心 2 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 2 个,各类研究中心(所) 51 个。学校设有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教师干部培训学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等办学机构,此外,还设有教育部西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教育部西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西北综合图书资料中心以及中国唐史学会、中国古都学会等几十个学术团体和学术机构。

学校现有教职工 2772 人,其中专任教师 1324 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 268 人,副教授 442 人,博士生导师 156 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 63% 以上。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4 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 4 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岗位 1 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 2 人,国家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 6 人,教育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励及资助计划入选者 7 人,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入选者 7 人,全国优秀教师 5 人,省级教学名师 2 人。近年来,学校积极调整用人政策,聘请了近百名国内著名学者作为兼职教授,其中有院士 10 多人。

学校现有各类学生 48000 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 13513 人、研究生 5000 余人,有继续教育学生 5230 人,远程教育注册学生 25330 人,外国留学生 200 余人。

  学校积极实施科研强校战略,科研实力逐年提升,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具有一定优势。“十五”期间,人文社会科学共承担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 145 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8 项,教育部项目 32 项;有 201 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其中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各 1 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获奖数历年均居陕西高校之首;出版学术著作、教材 536 部,发表学术论文 3600 篇,其中高层次论文 985 篇。自然科学“十五”期间共承担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 201 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59 项;获奖 35 项,其中省部级以上奖励 18 项;出版学术著作 68 部,发表学术论文 3363 篇,其中高层次论文 1573 篇, SCIE 论文 522 篇,获得专利 16 项。

  学校拥有在西北地区高校中面积最大的图书馆,两校区图书馆面积达 5. 9 万平方米 ,共有藏书 246 万册。学校编辑出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中国历史地理论丛》、《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报》、《社会科学评论》、《中国艺术教育》《邓小平理论研究》、《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等学术刊物,其中《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于 2003 年首批入选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成为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 11 种高校社科学报之一。学校拥有西部地区最大的教育出版集团,集团出版社是全国年销售额过亿元的 10 家高校出版社之一;集团杂志社是全国惟一一家由教育部主管的拥有系列教育类刊物的大型期刊社,共发行 9 种为基础教育服务的专业期刊,其中 4 种刊物为国家核心期刊。

  学校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越南、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 30 多所学校建立了校际友好与合作交流关系,培养留学生 3000 余人。

面向新世纪,陕西师范大学以西部大开发和教育大发展为契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正朝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1 、应是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2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3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 、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类别

1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受我校提供的奖学金。

2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在学期间学费执行我校录取的同一专业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

(三)报名时间

2007 年11 月20 日 至12 月20 日

(四)报名地点:

1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邮政编码: 100081

电话: (010)68453458 ,图文传真: (010)68912285 。

2 、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 69 号,邮政编码: 510631

电话: (020)38627816 ,图文传真: (020)38627815 。

3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 5 号百富中心 16 楼

电话:( 00852 ) 28936355 ,图文传真:( 00852 ) 28345519 。

4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 19 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电话: (00853)3969322 ,图文传真: (00853)322340 。

上述四个报名点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或台胞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 ( 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 ) 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为 500 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名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 100 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 E-Mail 地址。

(六)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应试科目见陕西师范大学 2008 年招收港澳台地区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也可登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查询招生简章,网址 http://www.yjs.snnu.edu.cn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由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 2008 年 4 月,具体时间以国家教育部通知为准。

( 三 ) 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

时间: 2008 年 6 月 5 日之前。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一般于六月中下旬由录取学校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九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硕士或自费兼读博士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待遇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受内地研究生公费医疗待遇和学校奖学金;自费研究生按照我校的规定交纳学费,其它费用自理。同等条件下,住宿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我校培养费标准为:文科 6500 元 / 年;理科 7000 元 / 年;艺术类 10000 元 / 年。

八、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人 : 张卫兵,联系电话: ************ ,传真: ************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 199 号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 710062 。

九、我校博士生招生各专业无参考书目,硕士生招生参考书目附后。

陕西师范大学有多年招收和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经验和办学实力,欢迎广大的港澳台同胞踊跃报考陕西师范大学 2008 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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