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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08年接收外校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精神和我校的具体规定,我校招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申请人所在学校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211”工程或“985”重点建设高校的申请者我校优先考虑接收。

  3.申请人必须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4.申请人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必须优秀,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学生数的前10%(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的,将予优先考虑接收)。

  5.申请人大学英语(CET)六级考试成绩430分以上,外语为俄语、日语的申请者必须通过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最高等级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

  6.申请人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7.申请人须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二、申请办法

  1、申请者请访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主页www.yjs.snnu.edu.cn,查阅我校当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下载《陕西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于9月25日之前,将填写完的申请表格用特快邮寄或送至拟申请专业所在院(所、中心)和我校研招办。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2、申请者除提供申请表中的有关内容外,还应提供其它特长及本人认为对于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内容。

  3、申请者还应提供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所有材料请用A4纸填写和打印(复印)。

  5、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三、复试、报名

  1、经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和有关院系所审核同意后,我校即电话通知申请人来我校复试。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工作约于10月12日前结束。

  2、经复试合格的申请人,由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接收函,一般为10月15日前。

  3、申请人凭本科就读学校发给的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统一编制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网址yz.chsi.cn或yz.chsi.com.cn,网报时间以教育部的规定时间为准。

  4、申请人凭网上报名后得到的报名号、有效身份证件到本科就读学校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即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照相、缴费等报名事宜),全国现场报名、摄像确认的日期为11月10日——14日。

  5、所有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事项。

  四、其他说明

  1、推荐免试资格(即名额、指标)由本科就读学校确定(提供),是否接收由招生单位决定。

  2、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其录取类别(即计划内、计划外),根据申请人复试成绩、申请人大学本科期间专业综合排名以及我校拟录取专业的生源情况等综合因素而定。“211”工程学校或“985”重点建设学校的申请者视具体专业情况将优先考虑录取为计划内研究生。

  3、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的报名考试。

  4、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约于每年6月随其他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还需通过体检、调档等事项)。

  5、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6、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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