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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扩大招收有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2005年继续在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中对优秀在职人员进行单独考试。录取后作为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坚实的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纪律,勤奋学习,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二○○一年七月前毕业并参加工作)或四年以上,已发表过科研论文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报考人员须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岁。

  三、报名时间及地址

  1.网上报名时间:2004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现场确认、照相、缴费时间:2004年11月10日至14日;

  2.所有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做为报名点并且必须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照相、缴费。

  四、报名手续

  考生需持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并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到我校报名。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05年1月22、23日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公布的考试地点为准

  六、考试科目及方式

  1.政治理论(笔试)

  2.英语(笔试)

  3.业务课(笔试,与2005年招生专业目录所规定的各学科、专业中的考试科目相同)

  政治理论和英语的考核参照教育部公布的200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英语考试大纲中的相应内容,专业课考核内容可参考招生简章中所附的专业课参考书目。

  单独考试试题全部由我校命题。

  七、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正式录取前我校与用人单位之间应签定“委托培养”合同。

  八、学制与毕业

  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三年,经单独考试录取的研究生与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研究生获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同。

  九、待遇及分配

  享受原单位的工资待遇,具体待遇由原单位确定。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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