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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计划办法


  5、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拟录取补偿推免生须持《2014年“补偿计划”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到其本科就读院校办理相关手续,须于2013年10月28日前凭本科就读学校发给的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统一编制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nhttp://yz.chsi.com.cn)。
  申请人凭网上报名后得到的报名号、有效身份证件到本科就读学校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即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照相、缴费等报名事宜),全国现场报名、摄像确认的日期为2013年11月10日--14日。
  所有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事项。未办理上述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四、其他说明
  1、此类学生经我校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后,由我校给予推免资格,发放《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2、被我校确定接收并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遵照陕西省政府统一规定标准收取。
  3、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补偿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4、对于已被我校接收的补偿推免生,凭《2014年“补偿计划”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须加盖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章方为有效)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到所在学校办理相关手续,于2013年10月25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在校历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寄送至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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