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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经济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石家庄经济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

  石家庄经济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加试参考书目

  石家庄经济学院2011年硕士生复试参考书目

  石家庄经济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及专业学位(085217地质工程)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文科毕业生原则上不能跨门类报考工科或理科。

  (二)报名参加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

  1.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除复试内容外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程,如测试不合格,为复试不合格。

  三、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请关注教育部相关通知。

  2.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不录取其他外国语种考生。

  3. 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四、其他

  1.2011年实际招生规模数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数为准,各专业招生数在该目录指标的基础上按相应比例增加或减少,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2.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3.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请自行下载打印,不再邮寄。

  4.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5.考生报名时,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取消该考生资格。

  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关注我校网站。

  五、通讯地址: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石家庄经济学院研究生学院

  邮政编码:050031

  学校主页:http://www.sjzue.edu.cn

  电话:*************

  联系人: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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