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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经济学院2012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石家庄经济学院前身是河北地质学院,创建于1953年,原隶属于国土资源部。1996年更名为石家庄经济学院,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河北省管理为主。 学校由主校区、西校区和北校区三个校区组成,占地总面积46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39万余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21.1万册,并建有地球科学博物馆一座。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在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学校不断丰富“以人为本、有容乃大”办学理念的内涵,突出“地经渗透、工管结合”的办学特色,形成了涵盖工、管、经、文、理、法、艺七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模式。现有各类在校生20000余人。学校积极构建和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的学科体系,现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9个教学单位,8个科研机构, 44个本科专业和30个高职专科专业,5个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发展学科,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河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创新高地,8个河北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和省级重点实验室。

  现有教职工1431人,其中专任教师85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35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省管专家、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河北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20人。

  从1986年起,我校分别与中国地质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天津大学等联合和独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有100余名硕士生导师,先后招收工商管理、工业经济、地质经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矿床学、岩石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企业管理、矿产普查与勘探、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学、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构造地质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地质工程(含专业学位)、会计学、地球化学、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工商管理硕士(MBA)等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通过多年改革与实践,我校积累了丰富研究生培养经验,研究生教育质量和科研学术水平不断提高。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石家庄经济学院!

  2012年石家庄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及专业学位(085217地质工程)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文科毕业生原则上不能跨门类报考工科或理科。

  (二)报名参加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

  1.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除复试内容外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如测试不合格,为复试不合格。

  三、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请关注教育部相关通知。

  2.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不录取其他外国语种考生。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五、初试

  1.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六、复试录取

  1.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报到时须持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试时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其他

  1.2012年实际招生规模数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数为准,各专业招生数在该目录指标的基础上按相应比例增加或减少,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2.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3.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请自行下载打印,不再邮寄。

  4.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5.考生报名时,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取消该考生资格。

  6.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关注我校网站。

  八、通讯地址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石家庄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50031

  学校主页:http://www.sjzue.edu.cn

  咨询电话:*************

  石家庄经济学院2012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
  石家庄经济学院2012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相关专题: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2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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