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河北地质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相关手续的说明
各位拟录取考生:我校2019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通知书、调档函等材料计划于6月中旬发放(以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文件为准),为便于拟录
各位拟录取考生:
我校2019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通知书、调档函等材料计划于6月中旬发放(以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文件为准),为便于拟录取考生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注意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通知书发放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自取《录取通知书》,请于6月3日前发送邮件至hbdzdxyzb@163.com,邮件主题为:自取通知书+姓名+录取专业。自取《录取通知书》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他人代领《录取通知书》者,请于6月3日前发送邮件至hbdzdxyzb@163.com,写明代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邮件主题为:代领通知书+姓名+录取专业。代领人须持其本人身份证与被代领人委托书,按我校规定日期前来领取。
3.其他考生通过EMS邮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以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及电话为准。如地址、联系人或电话已更改,请于6月3日前发送邮件至hbdzdxyzb@163.com,写明更改后的通讯情况,邮件主题为:更改邮寄地址(或更改联系人)+姓名+录取专业。
二、新生入学注意事项
1.2019级研究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日期报到(具体报到日期以通知书为准),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研招办请假(假期不超过二周),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的办理以自愿为原则。如果办理户口迁移,要求“出生地”、“籍贯”栏必须填写“XX省XX市XX县(或XX区)”,“备注”栏必须填写“身高”与“血型”,户口迁往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36号”。迁移户口的同学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党组织关系:河北省石家庄市籍的新生党员由本人所在党委组织部介绍到“中共河北地质大学委员会去XX学院”,其他石家庄市外的新生党员由本人所在党委组织部介绍到“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去河北地质大学XX学院”。
5.团组织关系:由本人所在单位团委介绍到“共青团河北地质大学委员会”。
6.“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必须将档案调入河北地质大学,报到时未能将档案调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按录取身份不符处理,不予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录取通知书》附件内含调档函,档案请于入学前寄到“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院,贾老师收,电话:*************。
7.各专业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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