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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铁道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40名,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专业招生计划参见《石家庄铁道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目录》),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复试时进行体检)。
  4.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自考、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即2012年8月3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即2011年8月31日前大学本科毕业)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即2009年8月31日前高职高专毕业)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即2012年8月31日前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工作经验。
  5.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文科毕业生不能跨门类报考工科或理科,自考本科生需报考与本科专业相同的学科。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说明:以上所指的“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须注意以下条件:①不准跨专业报考;②同时满足我校研究生招生目录所报考专业备注栏中注明的业务要求;③如获复试资格,需以笔试形式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和专业报考要求,否则,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不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预报名: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根据往年经验,网报最后一日是修改和报名的高峰期,考生应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几日完成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必须仔细阅读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所选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经考生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我校只招收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不录取其他外国语种考生。

  四、资格审查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供我校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初试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初试科目参见我校《招生目录》。

  六、复试录取
  1.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2.考生复试时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参加复试;复试时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学费及奖助贷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同时,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等,资助研究生学习。
  我校将根据河北省相关文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及时网上公布。

  八、特别提示
  (一)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个人信息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认真选择并仔细核对报考院系、专业、考试科目及对应的代码、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出生日期是否准确(出生日期应与身份证号码一致)。因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必须详细填写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准确、详细、固定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工作经历等,确保在审核报名资格、发布复试通知、邮寄录取通知书时能及时联系。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其他
  1.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除招生说明中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外,各专业对考生如有特殊要求,已在招生目录的备注栏中注明,请考生认真阅读。
  3.考生报名时,填写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取消该考生资格。
  4.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一个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入学后进行师生互选。
  5.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网上公布。

  九、参考资料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备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
  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请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

  十、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50043
  E-mail:yanzhaoban@stdu.edu.cn
  咨询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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