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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考研招生简章

  1上海光机所情况简介

  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简称中科院上海光机所)是我国建立最早、规模最大的激光专业研究所,成立于1964年,现已发展成为以探索现代光学重大基础及应用基础前沿研究、发展大型激光工程技术并开拓激光与光电子高技术应用为重点的综合性研究所。

  上海光机所重点学科领域为:强激光技术、强场物理与强光光学、信息光学、量子光学、激光与光电子器件、光学材料等。

  上海光机所早期集中全所力量以“两大”(大能量激光、大功率激光)研究为中心开拓与发展强激光科学技术,推动了我国激光科学技术在一些重要领域达到国际先进甚至领先的水平,为我国激光科学技术(特别是强激光科学技术)的长远发展奠定了理论、实验、总体与单元技术基础。

  1998年,中国科学院实施知识创新工程试点,上海光机所的发展历史从此翻开了新的篇章。创新工程实施10余年来,上海光机所在科研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彻底改变了上海光机所的面貌。

  上海光机所现有职工90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700余人,正副高级科研人员300余人,并先后有8位专家当选为两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7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在读研究生近500人。

  上海光机所现设8个研究室,分别是:强场激光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中科院量子光学重点实验室、高功率激光物理联合实验室(含:中科院高功率激光物理重点实验室)、空间激光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含:中科院空间激光通信及检验技术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全固态激光器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中科院强激光材料重点实验室、信息光学与光电技术实验室、高密度光存储技术实验室、高功率激光单元技术研究与发展中心。

  上海光机所努力打造高水平科研平台,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两院联合实验室1个、中科院重点实验室4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1个。

  建所50余年来,上海光机所获得院、部级以上成果奖300多项,其中获得国家级奖46项。“激光12号实验装置”、“小型化OPCPA超短超强激光装置研究”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上海光机所建成了国内仅有、国际上也为数不多的“神光”系列高功率大型激光装置,超短超强激光系统,激光原子冷却装置,空间全固态激光器研制平台。在各种新型、高性能激光器件、激光与光电子功能材料的研制方面,也进入了国际先进水平,是我国现代光学和激光与光电子领域取得研究成果最多的单位之一。

  上海光机所是中国科学院博士生重点培养基地之一,是国内最早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和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单位之一,目前具有物理学、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三个一级学科的博士培养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具有科学技术史一级学科硕士培养点。现有研究生导师100余名(其中博士生导师71名),目前在学硕士、博士研究生近500人。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4年进行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中,上海光机所光学专业博士、硕士学位点双双名列全国同专业之首。在2002年首次全国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上海光机所光学专业在整个物理学一级学科评比中排名第五。在2003年全国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上海光机所光学工程在该一级学科中排名第二。物理学博士后流动站为上海市优秀博士后流动站。在1999年开始进行的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中,上海光机所已有4篇入选。

  上海光机所十分重视国际合作和学术交流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的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十分活跃。多年来接待的访问学者、科学家、企业家遍及5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多名诺贝尔奖获得者和国家元首。派往国外参加国际会议、考察和合作研究的学者每年有近百人次,已与美国、德国、英国、法国、韩国、日本等十多个国家建立了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关系。2007年,被首批授予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上海光机所十分重视院地合作,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技术支持,取得了显著效果。目前,已与长三角、新疆、山东、福建等多个地区开展了广泛的科技合作。

  2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1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普通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这种学位类型不同于以往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它不要求实际工作经历,需要通过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普通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能进行硕博连读,但获得硕士学位后,可参加博士研究生公开招生入学考试。

  2.2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执行教育部统一的报考要求。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8年9月1日),且达到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④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6.身体健康状况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具体标准请在报名前向上海光机所人事教育处事先咨询,解释权归上海光机所人事教育处)

  7、考生无须开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8、本所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接收程序见网页信息(http://www.siom.cas.cn)。

  9、各学科、专业均可接收委托培养生。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学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具体招生办法和收费标准见《上海光机所委托培养研究生收费、管理暂行规定》。

  2.3招生名额

  我所2018年计划招生:学术型硕士64名,专业学位硕士19名,推免生招生比例约占全部名额的30%-40%。

  与上海大学联合培养(高校计划)十多名,可直接报考我所,复试环节再调剂到与上海大学联培项目。

  2.4报名日期

  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日期为准,一般为10月中下旬。

  2.5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考试以当年国家公布的报名程序为准,网上报名按照教育部和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的具体要求进行。

  网报注意事项:登陆中国研招网,考生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各培养单位(含中国科学院所属京内外各相关研究所或中国科学院大学各院系),“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均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要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如:代码为80140或者140的“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2.6初试与复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统一规定并公布。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见上海光机所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且均为笔试。政治、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具体考试科目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或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上公布的《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地点:依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5.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参照《上海光机所招收研究生复试办法》进行。

  6.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与考试科目不同)。

  2.7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安排在复试时间段内进行。

  身体健康状况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具体标准请在报名前向上海光机所人事教育处事先咨询,解释权归上海光机所人事教育处)

  2.8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委托培养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协议并按协议规定缴清培养费。

  录取考生携《录取通知书》、《上海光机所硕士新生报到须知》和《中科大新生报到须知》按照规定时间自行前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指定地点报到(第一年在中科大代培)。

  调剂、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2.9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2.10待遇和就业分配

  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学费均为8000元/年,在学期间享受相同的助学金和奖学金。研究生毕业后,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委托单位。非定向硕士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落实其毕业后去向。

  2.11其他

  1、我所具有物理学、光学工程和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

  2、学术型考生在复试通过后可双向选择确定硕博连读;学术型考生在完成一年基础课学习后,可申请硕博连读,具体规定参看《上海光机所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管理规定》,专业学位硕士获得硕士学位后,可通过博士“申请-考核”制报考我所。

  3、对于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凡报考我所而未能录取者,我所将尽力给予协助向其他相关专业校所推荐、调剂。

  4、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5、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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