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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财经大学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三、选拔考核程序
  有关院(系、所)将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2012年10月中旬前组织差额复试。对于通过复试并拟被我校录取的申请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寄发《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函》。
  拟被我校录取的申请人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母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按所在母校规定的方式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凭校验码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将无法被录取。
  四、其他事项
  1.2013年我校可招收应届本科生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2.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因已在夏令营中完成了校外推荐免试生的选拔和接收工作,本次将不再接受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申请。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4.我校将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上财研﹝2011﹞18号)》组织外校推荐免试的接收工作,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相关规定。如本办法的有关内容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发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发文件为准,我办将及时公告变化内容,请申请人予以密切关注。
  上海财经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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