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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财经大学关于本校优秀应届本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

  
    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由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院(系、所)推免生接收环节的复试录取工作。
  我校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分为校内录取和校外推荐两类,根据录取专业的学科性质不同,分为学术型硕士(含硕博连读)和专业学位硕士两种类型。
  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确定校外推荐和各院(系、所)校内接收计划。各院(系、所)根据校内接收计划、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培养要求确定并公布各专业接收校内推免生的具体要求和人数。
  推免候选人根据接收计划,登录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自行选择校内或校外申请。申请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系统申请的推免候选人作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本次申请的规定时间为2013年9月1日-9月25日(24小时开放)。
  校内推免候选人的接收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推免候选人通过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向有关院(系、所)递交相关材料。
  2.有关院(系、所)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3.审核通过后,有关院(系、所)对申请者进行复试。各院(系、所)应制定针对推免申请者的复试办法、复试程序和复试内容,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应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规定,并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
  4.经复试拟录取校内推免名单确定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
  5.2014年教育部下拨给我校的“研究生支教团”名额为6人,有关研究生支教团介绍可查询http://xibu.youth.cn/。同等条件下,志愿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校内推免候选人将给予优先复试和录取机会。
  校外推免候选人的接收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推免候选人通过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校外申请学校和专业志愿。
  2.推免候选人自行联系参加外校推荐免试直升考试的相关事宜,按申请学校的要求,递交有关材料,参加考核。
  3.经复试后拟被申请学校录取的推免候选人,将拟录取接收函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登记。
  4.如至接收截止日期尚未获得外校的拟录取接收函,或未将拟录取接收函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本人放弃,则推免候选人资格失效,推免名额不得自行转让。
  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校内录取和校外推荐的推免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核,根据校外推荐和校内接收计划,校内接收候选人的复试表现和校外推荐候选人的推荐候选人综合排名,综合确定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正式名单,并在研究生院和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获得正式推免资格,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签订有关协议,领取《推免生登记表》和推荐免试网上报名专用校验码。
  正式推免生须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中被我校录取推免生的指定报考点为上海财经大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推荐或录取资格:
  1.受刑事或行政处分;
  2.所修课程出现不及格;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低于75分;
  4.毕业当年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本实施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特殊情况由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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