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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上海大学2011年硕士生推免名额的补充通知

  上海大学2011年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参考书目

  上海大学2011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

  上海大学201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

  上海大学2011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

上海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说明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1年拟招收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共2700人(含推免生、计划内、计划外名额)。待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作适当调整。
  二、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
  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招办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可浏览我校研究生部招生网页查询有关申请手续。
  三、其它说明
  1.同等学力者在现场确认后,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寄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时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具体审查办法将在2011年4月初另行公布。
  3.新生入学报到时审查大学应届毕业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4.学校将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适当录取部分自筹经费研究生,这部分研究生进校后的待遇同计划内。
  5.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邮购,请考生自行购买。 
  6.为帮助考生考前复习,我校研究生部主页将同时公布部分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请考生浏览下载。
  7.调剂录取时,外语语种应与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的外语语种一致。
  8.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021)66133763
  欢迎访问我校主页中研究生部网站:
  9.学院所在地址
  (1) 文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公共管理系、图情档系、环境及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社会科学学院、法学院、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
  地址:上海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2)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上海市应用数学与力学研究所、微电子中心、MBA中心;
  地址:上海延长路149号 邮编:200072 
  (3)高分子系、数码艺术学院、悉尼工商学院;
  地址:上海嘉定城中路20号 邮编:201800 
  注: 报考条件等其他说明以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文件为准,我校研究生部主页将及时公布相关政策。


上海大学研招办
2010年9月6日


上海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及报名手续


  一、 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上海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七)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考生类别 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准考证发放前需邮寄至研招办的材料(复印件)
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符合下列条件按同等学力报考: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 ②不得跨专业报考; ③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阶段的8门课程成绩单; ④初试合格后加试2门专业课。 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大专毕业后的本科阶段的8门课程成绩单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不含网络教育学生) 按同等学力报考,满足同等学力报考要求中的②③④条。 身份证、本科结业证书、8门课程成绩单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按同等学力报考,满足同等学力报考要求中的②③④条。 身份证、学生证、8门课程成绩单
自学考试本科考生、网络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在2010年11月14日以前(含14日)取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的考生,以本科身份报考。
在2010年11月14日以前(含14日)未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满足同等学力报考要求中的①②③④条 身份证、8门课程成绩单、大专毕业证书

  注意:同等学力在现场确认后,须将相关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寄到研招办(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研招办 200444)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同等学力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通知书中注明。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
  (一)法律(非法学)硕士
  除满足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外,还需是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 
  1.符合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四)、(五)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须符合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一)符合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四)、(五)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学术型各专业、专业学位型中的工程硕士设置单独考试。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10年10月10-31日(2010年9月25-29日为应届生预报名阶段)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
  注:报考美术学院(美术学专业01~05方向、设计艺术学专业01~09方向、艺术硕士)、数码艺术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以及单独考试考生必须在上海市报名并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时须选择上海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点。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2010年11月10日至14日
  注:根据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先到上海大学研招办(宝山校区410室)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持考生本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份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然后到上海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现场确认。
  注:以上报考须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部主页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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