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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电力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六、党团关系
  共产党员应带县级以上党组织出具的介绍信(注意:介绍信的有效期需将我校开学报到时间开在有效期内):上海学生党员介绍信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开至“上海电力学院党委组织部”;外省市学生党员介绍信由当地县委、市委及省(直辖市)教委等工作党委开至“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组织干部处”,入学时交上海电力学院党委组织部代为办理。共青团员应带县级以上团委颁发的团员证。

  七、新生户口迁移说明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有关规定,凡上海户籍(非集体户口)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均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非上海户籍(非委培类别)或集体户口上海户籍考生(非委培类别)本着自愿的原则,可自主决定是否通过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其户口挂靠学校集体户口,迁入后除退学、转学外中途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如需把户口迁到学校的,报到时请带好《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2103号上海电力学院。受理申报户口截止时间为新生报到日起的一个月内,过时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具体有关注意事项见《新生入学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八、请备足上述来校报到所需材料、物品、有关费用及自己的日常生活费,并备近期同一底片1寸证件照5张,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和学号。

  九、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一个月内要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政审、体检等复查,如发现有不合格的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入学的,学校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根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研究生应当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来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在报到前一周凭有关证明向研究生处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一、培菁计划
  根据中共上海电力学院委员会印发的《“培菁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从2015年开始每年选拔我校优秀应届学术硕士毕业生留校工作,并加强跟踪考察和后续培养,入选毕业签约后需要在辅导员岗位工作2年,期间学校为其配备专业导师、辅导员工作导师、管理导师。任辅导员工作期间,工作量酌情减少;在担任辅导员工作的同时,纳入后备干部培养视野;同等条件下优先选送到市委党校第四分校等培训机构培养培训;对毕业后2年内每年辅导员考评不低于80分,学校将提供报考博士的机会并给予一定资助。

  十二、开学报到时在各学院领取“校园一卡通”。

  十三、交通:
  上海火车站南广场坐申川专线(在大连路下)转25路(隆昌路站下车)
  或上海火车站南广场坐13路(在四川北路下)转25路(隆昌路站下车)
  或上海火车站北广场坐轨道交通4号线(在大连路下)转25路或轨道交通12号线(隆昌路站下车)

  十四、其他具体事项和材料详见录取通知书中的具体通知。

  十五、咨询电话:************。
  请各位研究生务必按此规定的日期来校报到,学校不负责安排提前报到者的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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