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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电力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八、初试:
  (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年1月初,具体日期由教育部确定,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九、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办法将在2015年4月初另行公布。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
  十、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
  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我校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
  十一、几点说明: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人数"栏所列人数为参考人数,录取时,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所有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通过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同等学力考生在现场确认前,须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寄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七)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web.shiep.edu.cn)。
  十二、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10256
  联系人:季老师
  电话:************
  传真:************
  E-mail:yzb@shiep.edu.cn
  网址:http://yjsc.web.shiep.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平凉路2103号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处11号信箱
  邮政编码:200090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
  注: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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