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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2013年硕士各专业领域考试具体要求


  三、艺术教育理论

  音乐心理学(含音乐审美心理学、音乐教育心理学)、
  音乐教育理论研究(含音乐教育史、音乐教育比较研究、音乐课程论)
  初试:
  1.专业基础课:“理论综合基础A”(满分150分,3小时)。
  共须答3项:主修音乐审美心理学、音乐教育心理学者限答a、b、e三项;主修音乐教育史、音乐教育比较研究、音乐课程论者限答b、c、d三项。
  a音乐教育学基础理论
  b音乐教育史
  c音乐教学法
  d音乐教育心理学
  e) 普通心理学
  2.专业主课:(满分150分,3小时)。
  音乐心理学:“音乐心理学”
  共须答2项:必答a项,并根据自身主修倾向选答b-1或b-2。
  a ) 发展心理学、认知心理学
  b-1) 教与学的心理学
  b-2) 音乐审美心理学
  音乐教育理论研究:“音乐教育学理论研究”
  共须答2项:必答a项,并根据自身主修倾向选答b-1或b-2。
  a 音乐教育基础理论
  b-1音乐教育史论
  b-2音乐教育课程论
  复试:
  1.笔试:“音乐体裁与风格”(满分100分,3小时)。
  2.口试:含乐器演奏、公开课测试,公开课测试试题于考前一周公布。

  1302 音乐与舞蹈学

  一、作曲理论(含和声、复调、配器、音乐分析、视唱练耳)
  初试:
  1.专业基础课:“作曲综合基础A”(满分150分,3小时)。
  共须答2项(不得选择自己的主修科目):
  a、b两项中任选1项作答;c、d两项中任选1项作答(主修音乐分析者必选c.配器)。
  a和声
  b对位
  c配器
  d作曲
  2.专业主课(满分150分,3小时):
  专业写作或分析报告(限主修和声、复调、配器、音乐分析者);
  视唱练耳(限主修视唱练耳者)。
  复试:
  1.笔试(满分100分,3小时):
  音乐分析(限主修和声/复调/配器/视唱练耳者);作曲B(限主修音乐分析者)。
  2.口试:含乐器演奏。
  另:口试时需提交论文或作品1至2件(附音响资料最好)。

  二、音乐学
  
  中国音乐研究(含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音乐文献编译-日语)、西方音乐研究(含西方音乐史、作品分析、音乐文献编译-英语、音乐文献编译-德语)
  初试:
  1.专业基础课:“音乐学综合理论”(满分150分,3小时):
  任选3项作答(不得选择自己的主修科目)。
  a中国音乐史
  b西方音乐史
  c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d音乐美学
  e世界音乐
  2.专业主课(满分150分,3小时):
  中国音乐研究:“中国音乐史” 或 “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西方音乐研究:“西方音乐史” 或 “作品分析”。
  主修音乐文献编译者随报考导师所在方向选考上述专业主课。
  复试:
  1.笔试:“音乐分析基础”(满分100分,3小时):
  音乐分析基础A(西方音乐作品分析):曲式分析、和声分析;
  音乐分析基础B(中国音乐形态分析):传统音乐分析、和声分析。
  主修音乐文献编译者在复试时,可以“第二外语基础”替代“音乐分析基础”考试。
  2.口试:含乐器演奏,乐器自选;
  主修西方音乐研究、音乐文献编译者的口试考题含外语考试内容。
  另:口试时需提交一篇论文(5000字以上)。

  
  1303 戏剧与影视学

  戏剧理论
  音乐戏剧研究
  初试:
  1.专业基础课:“戏剧史论常识”(满分150分,3小时)。
  2.专业主课:“音乐戏剧史论研究专题”(满分150分,3小时)。
  复试:
  1.笔试:“音乐分析基础”(满分100分,3小时),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曲式分析(60分);
  第二部分:和声分析(40分)。
  2.口试:含乐器演奏,乐器自选。
  另:口试时需提交一篇论文(5000字以上)。

  1351 艺术(专业学位)

  135101 音乐
  一、作曲(含作曲、电子音乐作曲、民乐作曲、音乐剧作曲)
  初试:
  1.专业基础课:“作曲综合基础B”(满分150分,3小时)。
  共须答2项:必答c项,并在a、b两项中任选1项作答。
  a和声
  b对位
  c 配器
  2.专业主课:作曲A(满分150分,3小时)。
  共须答2项:主修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者须答a和b-1;
  主修民乐作曲者须答a和b-2;
  主修音乐剧作曲者须答a和b-3;
  a )就所给音乐的呈示部分,写作规定长度的调性音乐展开片段(钢琴);【1.5小时】
  b-1)就所给材料及乐器组合要求,写作不少于12小节的任何风格的音乐片段;【1.5小时】
  b-2)就所给材料及乐器组合要求,写作不少于12小节的任何风格的民乐器乐重奏片段;【1.5小时】
  b-3)就所给歌词,写作一首至少是二段式结构的任何风格的音乐剧唱段,并配上钢琴伴奏;【1.5小时】
  复试:
  1.笔试:音乐分析(满分100分,3小时)。
  2.口试:含乐器演奏。
  另:口试时需提交本人作品1至2件(附音响资料最好)。
  主修电子音乐作曲者需提交电子音乐作品一部(录音及谱式)。
  
  二、音乐表演
  (一)指挥
  初试:
  1.专业基础课:“中外音乐史论”(满分150分,3小时),包括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2.专业主课:“指挥与综合能力测试”
  第一部分:指挥(50%)
  1)乐队指挥:可自选以下列表中一项内容
  a)任选一首马勒交响曲(第十交响曲除外)
  b)任选一首理查·斯特劳斯交响诗
  c)斯特拉文斯基《春之祭》+任选一首莫扎特交响曲
  d)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约翰·斯特劳斯圆舞曲
  2)合唱指挥:贝多芬《D大调庄严弥撒》、威尔第《安魂曲》、勃拉姆斯《命运之歌》、福雷《安魂曲》、普罗科菲耶夫《亚历山大·涅夫斯基》、奥尔夫《布兰诗歌》,任选其中一首。
  第二部分:综合能力测试(50%)
  ①总谱读法(20%),任选指定要求中的一项;
  a)用钢琴弹奏所指挥的作品
  b)改编所指挥作品的双钢琴谱(与曲目表一同交至指挥系)
  ②乐器演奏(10%):自选乐器演奏作品1-2首;
  ③视听(15%);
  ④自由问答(5%)。
  复试:
  1.笔试:“和声与曲式”(满分100分,3小时),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曲式分析(50%)
  第二部分:和声(50%)
  2.口试:不含乐器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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