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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考研复试规程

  为确保我院招生复试规范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上海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确保硕士研究生选拔录取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我院培养(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处理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和申诉。

  (二)每个面试小组的成员数一般为5人。

  (三)中科院特聘教授招生一般由所在研究所研究生部负责,依据研究所复试要求进行。需在学院复试的,按本规程要求进行。

  三、复试内容与要求

  (一)复试资格

  满足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理学A类考生国家线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批次差额复试。复试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

  (二)复试的内容

  复试包括业务素质复试、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业务素质复试包括业务能力面试、综合素质考核、英语测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1)业务能力:主要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了解考生的研究兴趣、实验动手能力、科研能力与潜在能力等。

  (2)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采用上机测试与面试相结合进行。

  (3)英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英语口头表达能力及英文文献阅读能力。以文献阅读翻译、英文对话方式进行。

  (三)复试结果与公布

  (1)考生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总成绩和复试成绩均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招生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结果由学院办公室统一通知考生本人。

  四、复试安排

  (1)报到: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时报到,并出示和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往届生提供学位、学历证书)、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成绩单、个人简历、获奖证明、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其它有参考价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参加复试的考生自行承担往返车费,我院招生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体检:复试期间,考生需到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五、调剂

  我院根据招生需求确定,如需进行调剂,调剂考生需通过我院培养(招生)委员会的初审遴选,并按本规程要求进行复试。拟录取后,须按要求准时到研招网调剂系统完成网上确认。

  中科院特聘教授招生复试由所在研究所研究生部完成的,拟录取考生也需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完成调剂录取流程。

  我院在研招网调剂系统的关闭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00:00。

  六、本规程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或上海市相关文件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或文件要求为准。

  上海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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