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筹)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财经大学(筹)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原山东经济学院与原山东财政学院现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九、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站上发布,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部网站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等各阶段的有关信息。网址为:http://www.sdufe.edu.cn。
(四)“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或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1)82911053,传真:(0531)82911053,联系人:涂罡。
原山东经济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2年,共有42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00余名。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详细招生规模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的招生人数。2012年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外,其余均为公费。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会计硕士、物流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