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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两个一级学科授权点,马克思主义哲学等16个二级学科授权点。2014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授权点。

  第一条招生专业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政治学理论、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为公共管理硕士,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第二条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40名左右。

  第三条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四条学制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5年。

  第五条报名以及初试

  报名方式、时间及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方式、时间为准。

  第六条复试

  复试前对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验。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品行表现进行考察,对不符合我校录取要求者不予录取。

  2018年我校各招生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①笔试(包含外国语、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②业务课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④体检。以上各项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七条收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一、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计36000元。

  二、奖助办法:

  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享受奖、助学金。

  1.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成绩,每学年综合评定一次,分为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年,覆盖面20%;二等奖学金2000元/生·年,覆盖面30%。

  2.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所有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完成各阶段规定学业,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生6000元/生·年,每年分两次分别于每学期注册后发放。

  (2)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硕士生2400元/年,每年分两次分别于每学期注册后发放。

  (3)生活补助金。补助标准为15元/生·工作日,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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