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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山东建筑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录取、招生规模
  我校2009年工程硕士计划招生300人。
  工程硕士的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对报考我校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将主要根据我校确定"GCT"录取分数线和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对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规定,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实际录取人数的10%。
  对于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突出的考生,我校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培养方式
  我校工程硕士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培养方式,按各专业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上课方式以阶段性集中授课为主。学位论文由学校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联合指导,选题应来源于本单位课题或生产实际。论文形式可以是结合工程课题的论文,也可以是工程设计及其分析研究论文。
  对按照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山东建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完成整个工程硕士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3-5年。
  工程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工程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授课、考试、论文答辩等学习环节所需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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