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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08年接收外校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我校作为211工程重点院校,本着吸纳人才、加强优秀生源校际交流的原则,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赴我校深造。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获得所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

  3.“211工程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若不是则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历年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在75分以上,主干课成绩在80分以上;

  ②前三学年总评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人数5%内;

  ③在学期间曾从事科技活动,并获奖或表现突出。

  二、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华南师范大学200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46080Bytes)(自行下载空表填写);

  2.本人自述;

  3.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

  4.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

  5.提供申请者现所在院校教务处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6.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7.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有获奖或突出表现,提交由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8、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9、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优秀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TOEFL成绩(600分以上,两年有效)证明1份、或GRE成绩(2000分以上,5年有效)证明1份(艺术类考生适当放宽,要求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10、写好申请人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的信封3个;

  以上1-5项为必须提交材料,所有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推免资格并报申请人所在学校备案。

  三、申请办法

  1.有意申请者可在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阅“200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下载并填写有关表格;且应在2007年10月10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初审后,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我校进行复试(复试时间10月17日至10月22日),并凭我校体检表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包括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及体检合格者由专业指导组填好《复试情况表(推免生)》报我校研招办审核、接收录取。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发放接收函。推荐免试生本人凭所在学校提供的推免生校验码在教育部公布的网上报名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报名,考试方式选“推荐免试”。并于教育部公布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凭身份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缴费、照相及确认信息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4.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复试和发出接收函)于2007年10月25日前全部结束。此后,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本校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各专业一律不再补办并不得更换推免生名单。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

  5.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85213863

  传真:************;电子邮件信箱:yjsc2@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电话查号台:************

  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请上我校研招办主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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