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广东研招网 > 华南师范大学 > 学费奖助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曾永裕奖学金”评奖条例


  三、奖励办法
  “曾永裕奖学金”每年评选若干名,评选比例按照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8%评定,具体名额由研究生工作部(处)根据每学年毕业研究生人数确定。每年评奖名额确定后,由研究生工作部(处)按各学院毕业生人数占比分配至各学院。
  四、评奖时间和程序
  (一)“曾永裕奖学金”评奖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研究生按照本评奖条例要求向各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包括《曾永裕奖学金申请表》,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复印件)。
  (二)各学院根据评奖基本条件和评奖名额对本学院的曾永裕奖学金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处)。
  (三)研究生工作部(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获奖名单后在全校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五、奖励标准
  荣获“曾永裕奖学金”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授予“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并发给奖学金600元(人民币)。
  六、附则
  1、获奖研究生若出现诚信问题,或在毕业离校前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将取消荣誉称号,并追回获奖证书和奖学金。
  2、本条例由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3、本条例于二0一一年一月重新修订,于二O一一年一月开始施行,之前的相应条例停止使用。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