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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B类地区原报考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2
、申请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所申请调剂专业的学科相关。

二、调剂专业:

中国哲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社会学、人口学、文艺学、新闻学、专门史、农业经济管理。

三、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请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sass.cn),下载我院的调剂申请表,并传真到我院研招办(自动传真:************)。

2、国家复试分数线下达以后,调剂考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申请。

3、我院在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后,择优录取,并及时在“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服务系统”上回复调剂考生,通知考生复试。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确认回复,三天之内不予以回复的,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4、考生复试后,我院将复试合格的考生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必须在三天内到“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系统”查看复试结果,确认是否同意我院的“待录取”。“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系统”上的“待录取”通知具有行政效力,若考生接受了我院的“待录取”通知后,就不能再接受其他单位的“待录取”通知。

5、待录取状态的设置和取消,需要我院和考生双方共同确认。

6、我院在做最后审查时,如拟录取结论有变,应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必要说明。

7、调剂录取结束后,我院将向“待录取”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发出考生初试试卷调阅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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