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面向港澳台研究生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学校疫情防控,保障广大考生和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学校疫情防控,保障广大考生和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期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我校2020年面向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确保公平性,严格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
确保科学性,严格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考核形式
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在线考核方式。
(一)初试
根据2019年9月公布的我校面向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参考书目,在初试科目构成、分值结构不变的基础上进行在线初试闭卷考试,初试为在线考试,考试时长为每门30分钟。
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
(二)复试
对于初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复试为在线面试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其中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满分50分。
三、考核过程安排
(一)提交报考材料
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除须邮寄的材料外,考生线上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须于7月6日12:00前,将下述电子材料发送至rucspap@163.com,以“姓名+报考专业”为邮件名,提交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的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现场确认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扫描件/照片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有效的教育部认证报告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加盖公章的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2)应届生须提交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加盖公章的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3)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扫描件/照片
(4)应届硕士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应试承诺书》扫描件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5.考生本人7天有效期内的微信二维码
6.请提供1名紧急联系人(包括姓名、手机号、与本人关系)
7.说明: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学院审核材料时以考生截止时间前发送的最后一次发送邮件为准。
(3)未提交材料者不得参加线上报到和复试,规定时间前不发送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在线报到
应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进入指定的视频会议室进行在线报到。在线报到前,考生须自行根据要求准备相关硬件设备,并安装所需软件(ZOOM,腾讯会议),未进行在线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正式考试。
报到时间:7月9日上午9点(视频会议号另行通知)
(三)初试
初试形式为闭卷笔试,采用视频会议室在线监考形式。
考生须在笔试规定时间内进入笔试视频考场,并出示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已签订的承诺书,考生须提前自行准备足够的A4打印纸、黑色签字笔等考试必备文具。
笔试正式开考前,由考务工作人员对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身份核验,并根据考务工作人员指引,环绕展示考生所处环境符合上述复试要求。
笔试全程需要考生保持开麦,不允许静音。
笔试时间:7月10日8:40-9:00为准备期,考生陆续入场,待全部考生核验身份、检查考试环境完毕后于9:00宣布开考。
笔试时长:每门考试30分钟。
笔试考试时间安排:
2020年7月10日 |
|
8:40 |
考生进入笔试视频考场 |
8:40-9:00 |
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学院考务人员向考生宣读《复试规则》,考生展示签订好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
9:00-9:30 |
笔试:业务课一 当代中国政治与经济 |
9:30-9:35 |
考生回传笔试答卷 |
9:40-10:10 |
笔试:业务课二 专业知识 |
10:10-10:15 |
考生回传笔试答卷 |
考场号(视频会议号)、回传试卷邮箱等事项另行通知。
英语考试时间:7月11日上午线上测试,下午正式考试(会议号另行通知)
(四)复试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的,迟到20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值班电话(电话号码:************),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与我院联系。
复试时间:7月13日,具体时间及各专业的考场号(视频会议号)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加试
跨学科报考博士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管理学和经济学,两门加试科目的考核在同一时间单元进行,各占50分(需要加试的考生另行通知)。
1.候考
考生应当提前进入候考状态(候考视频会议室会议号另行通知),认真阅读网络复试考场规则,并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在候考室中,全场静音,考生不得私自与其他考生交谈,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复试资格。
学院考务人员向考生宣读《复试规则》。考生在线展示打印并亲笔签订好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在候考室中当场宣读。
2.身份核验
考生根据线上报到时的抽签顺序,按照学院安排进入远程复试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应将《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拿在手中,配合复试老师和视频监考员,进行身份视频在线核验,核验过程由学院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3.正式面试
进入正式面试考场后,在考务工作人员指引下,进行身份核验,并通过“第二机位”展示考生所处环境,确认符合上述复试要求后,进行面试,并随时根据需要,听从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再次展示所处环境。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老师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和复试考场。
四、考生准备
1.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具体要求如下:
请考生确保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摄像头完好,且可以正常使用,摄像头像素不低于标清720P(720*1280)。
请考生在电脑和手机中均下载“腾讯会议”和“ZOOM”视频会议软件,提前调试,确保熟练使用。
“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均采用腾讯会议系统。
2.良好的网络环境。请考生确保报到、复试期间网络环境顺畅。
3.“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远端)。“第二机位”须可自由移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双机位”涉及的硬件设备的电脑桌面以及手机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
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40cm处,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右肩头4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须可看到考生本人手部、头肩部及桌面,第二机位须可看到考生第一机位屏幕、考生面前桌面及手部动作。效果图如下。
4.独立应试空间。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否则复试无效。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5.两个机位设备内严禁在考试同时打开任何考试相关电子资料,否则按违纪处理。
6.身份认证及资格审核材料。
7.必要文具(空白A4打印纸、黑色签字笔,复试环节均无须使用计算器)。
五、成绩计算
所有考核结束后,学院将汇总考生各科目复试成绩,并按照学校规定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各科目复试成绩加总。
六、录取
每位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规定的所有考核环节。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考生的科研能力情况、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学院考试相关的内容。考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考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咨询邮箱:rucspap@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求是楼109室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邮编:100872
九、本复试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0年7月1日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2020年全国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本人已认真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国人民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了解并理解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关于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规定,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保证在报名及初、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身份认证、资格审核材料。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信息,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中国人民大学学校、报考和复试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试规则,诚信应试,不违纪、作弊。
4.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保存或传播与我校招生考试相关的内容。保证应试过程不录音录像。
5.保证本次应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若本人违背上述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三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的处罚。
承诺人签名:
2020年月日
- 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面向港澳台研究生考核办法
- 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面向港澳台研究生考核办法
- 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面向港澳台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考场规则》《外语答题纸电子版》下载
- 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面向港澳台研究生考核办法
- 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各学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方案链接
- 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核办法
- 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面向港澳台研究生外语初试考场安排
- 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面向港澳台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考场规则》《外语答题纸电子版》下载
- 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方案及考生应试指南
- 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外语考核笔试软硬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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