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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招收港澳台研究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从香港、澳门、台湾

人士中招收研究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欢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首批设立

  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学校已形成了“主干的文科、精干的理工科”的学科发展体系。学校以“国民表率、社会栋梁”为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全国高校数量多、门类全、综合水平高的优势,积极培养“人民共和国的建设者”,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理论型、管理型优秀人才。

  我校现有博士学位授予点104个,硕士学位授予点158个。2011年有68个专业招收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79个专业招收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

  一、 报考条件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3、考生应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至12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2、报名地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于鹰宇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伍荣基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

  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318401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3、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为500港元。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4、填报志愿

  1、考生只能填报中国人民大学的一个专业。

  2、可兼报公费全日制或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3、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可以申请我校为港澳台人士设置的奖学金。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两门专业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报考博士生:两门专业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满分均为100分。跨学科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详见博士生招生目录加试科目栏中①②),两门加试在同一时间单元进行,各占50分。

  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2、初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初试时间为2011年4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地点:广州: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3、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1年6月初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考生的科研能力情况、导师意见以及考生报考材料、体检结果综合审查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7月初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获得奖学金的考生的通知书由学校寄发给考生本人。

  六、学费

  ① 硕士研究生学费:基本学习年限为二年的硕士生全程学费共计人民币24000元,分两年缴纳,每年缴纳人民币12000元;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的硕士生全程学费共计人民币30000元,分三年缴纳,每年缴纳人民币10000元。

  ② 博士研究生学费共计人民币36000元,分三年缴纳,每年缴纳人民币12000元。

  七、入学

  新生入学报到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组织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录取学院的研究生教务秘书

  请假,并由录取学院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学校招生就业处批准后,请假方有效。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八、培养与学位

  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培养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关于招收和培养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规定》执行。

  硕士生的基本学制为2-3年。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和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制为2年;哲学、史学、文学(除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理学、工学学科的硕士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

  博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

  研究生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通过的,可撰写学位论文。有关学位论文撰写、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须按中国人民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的学位。

  九、待遇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免交学费。

  住宿、教材等费用由我校按规定收取。各项收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考生如有不明确事宜,欢迎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86-10-62513113)

  联系人:张磊

  传真:86-10-62513113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pgs.ruc.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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