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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0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须是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0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课程学习成绩要求:

  (1)学生在校1-6学期的平均学分绩和优秀率在本专业同年级由高至低排队,设研究生院的高校的推免生须为本专业前三名,未设研究生院的高校的推免生须为本专业第一名;

  (2)英语已通过国家六级水平考试;

  (3)本科学习期间必修课成绩优秀率达70%;

  (4)学年论文成绩为优。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不属于同一级学科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则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申请程序

  1、外校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一律在网上报名,拟申请人须于2005年6月24日-9月20日,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pgs.ruc.edu.cn),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后,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于复试时提交)。

  2、我校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05年9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3、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于9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并于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4、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校教务处公章;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4)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5、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给接收函。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在原本科毕业学校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6、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三、联络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网址:pgs.ruc.edu.cn

  传真:(010)62513113

  各院系联系电话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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