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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06年在职攻读MPA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精神,2006年我校将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招收400人。

  一、专业介绍

  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是一种正式的研究生教育,目前以在职学习为主。中国人民大学是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地,是全国第一批拥有自主招生权的高校之一。中国人民大学MPA拥有目前全国最好的生源,招生人数连续五年总规模名列全国第一;MPA生源中公务员人数占90%以上。自2001年以来,先后有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建设部、卫生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等部委,河南、山西、内蒙古、河北、山东等省(自治区),青岛市、广州市、贵港市、珠海市等城市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委托中国人民大学为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培养公务员。

  二、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准考证》等。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资格审查表》、《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06年7月31日)。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报名网址:http://pgs.ruc.edu.cn

  网上报名时间:7月12日8:00—7月26日20:00.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按照当地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网址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注意: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时,请务必在“备注1”中注明“公共管理学院”字样。

  (二)资格审查

  考生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空白《资格审查表》,填写完毕并在照片和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加盖考生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于现场照相时提交《资格审查表》;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于2006年8月24——31日将《资格审查表》、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并寄至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招生与培训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招生与培训办公室(科研楼A座206室)

  邮编:100872

  (三)交费、照相

  1、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截至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于2006年7月29日—31日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办理交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截至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按照当地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报名点办理交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发放

  1、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请于9月20日—10月20日自行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进入考场。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准考证》由当地报名点发给考生。

  (五)考生必须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网上填报的信息与资格审查表上必须一致,如有虚假或不一致,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不退报名考试费。

  五、初试考试时间及科目

  1、初试时间:2006年10月21日、22日。

  2、初试科目:①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②英语③管理学④行政学

  六、复试

  我校在研究生院网站或公共管理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科目和复试名单,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网址:http://www.mparuc.edu.cn/.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面试。

  复试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

  七、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在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按照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及考生单位须同我校签定协议书并按规定交纳培养费。

  八、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在职攻读。

  2、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2-4年,一般为2年。

  九、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参照2006级MPA专业学位培养方式执行。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食宿自理。

  十、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一、参考书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指南》(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十二、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公共管理学院网址:http://www.mparuc.edu.cn/

  公共管理学院电子邮箱(E-mail):zhaosheng@mparuc.edu.cn

  公共管理学院咨询电话:010-62513886(可留言)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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