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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06年MPACC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精神,2006年我校将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招收120人。

  一、专业介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健全和完善国家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03 年底决定设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是全国首批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院校之一。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与会计学学术性学位是规格不同的两种学位类型,其招生办法、教育内容、培养模式和质量标准等更突出职业要求,注重学术性和职业性的紧密结合。

  二、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准考证》等。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资格审查表》、《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两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06年7月31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凡报考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硕士的考生一律在我校网上报名,在我校参加入学考试。

  1、网上报名:考生本人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7月中旬(具体时间见7月初网站通知)。

  2、资格审查:考生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空白《资格审查表》,填写完毕并在照片和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加盖考生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交费、照相: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截至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于2006年7月 日——7月31日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办理交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4、下载《准考证》:我校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请考生于9月20日——10月10日自行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初试时考生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5、考生必须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网上填报的信息与资格审查表上必须一致,如有虚假或不一致,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不退报名考试费。

  五、初试考试时间及科目

  1、初试时间:2006年10月21日、22日

  2、初试科目:①综合知识 ②英语 ③财务会计

  六、复试

  考生可于2006年12月底(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者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专业课、综合素质

  复试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龄证明。

  七、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在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按照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及考生单位须同我校签定协议书并按规定交纳培养费。

  八、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学习,授课地点在中国人民大学校本部。

  2、学习年限:修满45学分,学制两年。

  九、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按照2007级MPAcc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食宿自理。

  十、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一、参考书目

  《2006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十二、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Fax)

  咨询邮箱:mpaccrbs@ruc.edu.cn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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