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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社会工作硕士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校2012年继续招收社会工作(MSW)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35200,拟招收85人,其中接收推荐免试生20人(欢迎跨专业、有文艺、体育特长的推免生报考)。学生学习、生活地点在我校苏州国际学院。

  一、专业介绍
  本专业的硕士将获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Master of Social Work,简称MSW)。社会工作是遵循“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在社会服务、社会管理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专业和职业。社会工作既是一个领域,也是一种方法。近年来,社会工作在全国高校中迅速发展,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社会工作专业的就业前景日益广阔。
  中国人民大学是原国家教委于1987年首批设立社会工作本科专业的四所著名高校之一,是在国内第一所设立社会工作研究生专业的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于2004年正式招收硕士生。中国人民大学的社会学一级学科(包括社会工作、社会学、人口学、老年学、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心理学在内)在教育部每5年组织一次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连续两次(2003年和2008年)排名全国第一名。同时,包括社会工作专业在内的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一级学科也在2007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本学科拥有多名有广泛影响力的国家级专家,教师承担过多个国家级课题和部委研究项目,直接参与了国家建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相关工作,掌握行业内发展的前沿状况。教师均有海外留学、访问经历,熟悉国外本学科最新发展动态。本学科教师编写的专业著述也多次获得国家和部委奖项,所设专业课程也多次获奖,有雄厚的专业师资力量。本学位课程还拟请国内外一流专家学者讲授核心课程,并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安排有督导的专业实习。
  本专业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同行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学术联系,学术交流频繁。近几年每年都会派出专业教师到美国等发达国家(地区)著名高校进修访问或从事合作研究。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基于“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郑重发出“建立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号召,标志着社会工作专业春天的到来。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并提出要“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2011年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8部委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这一切为社会工作行业和相关人才的成长与发展开辟了光明的前景。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 pgs.ruc.edu.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三、招生方式
  (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参加推免生复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09年及以前入学,且2013年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5)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方可报考。
  (6)具有党校学历的考生,持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的考生,其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8)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9)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0)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详见《2013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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